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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徐春生的那份本事……啧,想想都觉得美啊!
比起利他,大妮子更喜欢利己。
公序良俗说当丫鬟的不该去爬主子的床,但为了避开大管事的觊觎,大妮子不但爬了,还爬成功了;公序良俗说仆人应一心尽忠、女人应从一而终,大妮子不但仆告主,还把整个许家当成了自己的踏脚石……公序良俗说要敬重死者,不能对尸体做亵渎之事,大妮子却觉得给我足够的好处,我就敢动尸体!
所以她是真心佩服徐春生。有一门独一无二的手艺真的超棒的!
三个月的准备时间,大妮子一心一意学本事。哦对了,她顺便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她之前没机会认字,还是当尼姑的时候,囫囵地学过几本经书,肚子里十分没有墨水。给自己取名字的时候,她搜肠刮肚想了好久,决定改名叫“俊才”。什么?“俊”是给男人起名用的?谁规定的?皇帝老爷下过圣旨了吗?
皇帝自然没有下过这样的圣旨,大妮子便愉快地自称为俊才了。
三个月后,我们的俊才姑娘领着春生姑娘开始了她们的旅途。叫俊才姑娘吃惊的是,春生姑娘竟然认识新乐侯和沈六元,他们二人特意来城外送别她。
春生姑娘先是盯着联袂而来的侯爷与六元观察了一会儿,然后跑到了沈昱面前,自觉地靠着沈昱站着。俊才姑娘很有眼力劲,知道他们肯定有话说,便没有靠过来,而是远远地站着等着。等春生姑娘和二人说完话,坐上了离开的马车,俊才姑娘才忍不住用一种惊叹的语气:“大人,您竟然认识沈六元……”
徐春生愣了一下,摇着头,慢悠悠地说:“我认识新乐侯。”至于沈六元,虽然也认识,但就像买东西可以叫店家给个搭头一样,沈六元就是那个搭头。
俊才姑娘:“???”
哎,可你明明和沈六元聊得更好啊!你还紧挨着沈六元站着!
我家大人总是奇奇怪怪的。俊才姑娘心道。
她们打算先往南走。旅途刚开始还没半个月,徐春生就又操刀剖了一具尸体。事情是这样的,其实民间一直都有溺死女婴的事,但这种事情怎么说呢,民不举官不究,前脚生了女婴,后脚溺死了,对外只说生了死胎,哪怕周围的人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不会告到衙门里去,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受惩罚。
可巧,这个村子里近来有读书人专门跑来“宣讲”,有时候就会讲到律法。律法里明确规定了杀死女婴是要被判流放之刑的。讲得多了,就有人上心了。
便有这么一家,媳妇过门几年连生三个女儿,今年好不容易怀了第四胎,从怀着的时候就艰难,生的时候更是难产,生了两天一夜,结果生下来的又是一个病歪歪的女婴。连着四个女儿!丈夫是家里独子,脸色别提有多难看了。
没过几天,女婴死了。婆婆跑到衙门里去告儿媳妇,说她把孩子捂死了。
衙门里派了仵作过来,见女婴面色青紫,初步判定确实是窒息而死的。媳妇却喊冤枉,她一个当母亲的怎么可能会捂死自己的女儿呢?孩子生下来就体弱,当时就觉得养不活,孩子真的是自己病死的。她还哭着说,家里的钱都交由婆婆攥着,她说了好几次叫婆婆给小四请个大夫过来,婆婆都装作听不见。
因为媳妇生孩子时,都已经是第四胎了,家里没专门请接生婆,是婆婆接生的。婆婆说孩子生下来虽然瘦,但还算健康。媳妇却说孩子生下来就体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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