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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谈间,郑秋白觉得霍峋说的没错,这位一哥身上,的确没有郑爷见识过那些程序员的闷和钝,反而是个心思很深沉缜密的聪明人。
“这孩子,准备这么多东西,花了不少钱吧,也太破费了。”陈禾对着男弟媳,总不好上去拉人家的手,尤其一看清郑秋白那张脸,上年纪的大嫂都觉得点头晕目眩。
这孩子生的也太漂亮了点,也是真不怪家里的老小步步沉沦。
郑爷拿出对待女士的绅士笑容,“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您喜欢就好。”
“这么多,可真是下血本了。”霍嵘单手托着相机,看着佣人和保镖一趟趟从车里拎出来的营养品,啧啧两声:“看这架势,像你上门来提亲的,赶明儿就要把我这小弟娶回燕城去了。”
霍峋大逆不道斜了三哥一眼,“这么多东西都堵不上你的嘴?”
“我怎么看给我的东西不是那么上心呢?”霍嵘拎起一瓶红酒,这也不是照着他喜好送的呀。
难道不该因为他是这两人的红郎,而格外感谢他吗?
郑秋白问:“那你想要什么?”
霍嵘上去和郑爷勾肩搭背,就像大学那程子似的,忽视霍峋要杀人的视线,霍老三不着调的问:“秋白,你有妹妹吗?”
“没有,我只有个弟弟。”
“那就把你弟弟给我也成——哎呦!霍峋你这小兔崽子!找打!?”
冲上去给了亲哥一脚的霍峋活动拳头,“我看你才找打。”他人就在这儿,霍嵘还敢贼心不死。
“瞧瞧,秋白,你快瞧,这种不懂事的混小子,你到底瞧上他什么?”霍嵘贱兮兮点评起来,“论长相,我才是我们家最俊的,霍峋小时候可丑了,一会我给你翻相册瞧瞧。”
“你胡说八道!”
眼看霍峋就要和霍嵘幼稚地互扯脸皮了,霍源从饭厅出来,“你们俩,够了啊。”
他见怪不怪转向看呆的客人,“秋白,他们两个从小就这样,在家有点什么事就要掐一顿,习惯就好,餐厅已经上好菜了,先来吃饭吧。”
郑秋白颔首,抬脚跟上了霍源的步子,不再去管那两个互扯头发的幼稚鬼。
霍家今儿中午的餐标,是从前接待贵客才有的规格,十六道菜,十一个热菜,四个凉菜,摆了一大桌,霍家厨子在厨房炒了快三个点儿,锅都抡冒烟了。
其中还有一锅陈禾一早下厨用砂锅炖起来的玉米排骨汤,滋味鲜甜,很合郑秋白的胃口,他低头喝了两碗,用语言和行动夸赞大嫂的厨艺。
陈禾被夸的笑容满面,对小弟这个男朋友没了那么多的担忧,她原本就是个以丈夫做主心骨的贤内助,既然霍峥没有表露出不快和反对,她巴不得这个家和和气气的。
只是大嫂提前准备好的翡翠镯子实在是送不出去,她挑选的就是小姑娘们常见的圈口,左看右看,郑秋白这手掌都套不进去,强送说不定还让对方多心。
因而陈禾有点埋怨霍峥没有一早把这样不同寻常的事情和她通个气儿,人家带着一堆礼品来了,自家什么回礼都没有,太没礼貌了。
于是趁众人吃完饭,转移到茶室聊天的间隙,陈禾回了卧室,找出一个红包,又从卧室的小保险箱里点出一万零一百的现金放进去。
虽然这点钱比起郑秋白送上门的礼还是九牛一毛,但至少比镯子拿得出手,也是个不错的寓意。
捏着红包的大嫂轻轻叹气,她对这个弟媳没什么意见,就是可惜了,家里小弟做出这样的选择,估计也没办法抱个下一代出来了。
这样看,那大师算的命其实也不全对,早婚但不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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