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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幸好没扔,不然你就不知道了不是吗?”

“我撕了你会生气吗?”顾临森突然问。

孟知夏摇摇头。

顾临森把信纸叠好塞回信封里,动作很慢地把它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里。

“他还送过你什么吗?”

“没有了。”孟知夏看着顾临森绷紧的嘴角,问,“你怎么了?”

“我不开心。”

“因为我还留着情书吗?”

“嗯,还有一些其他的。”

他害怕听到孟知夏说,是因为情书才决定跟杨慎在一起,这让他觉得自己的感情承载在这小小的纸张上是弥天大错。如果当初再勇敢一点,不因为没有回音就放弃,而是当面跟孟知夏说,会不会不用走那么多的弯路,会不会孟知夏也会有如约来到植物园,惊讶地跟他说“原来是你啊”的那一天?

孟知夏也是不知情的受害者,顾临森没有生他的气,而是生自己的气,生杨慎的气。

“孟知夏,你说过,我不开心的话要跟你说。”顾临森低头看着孟知夏,眼睛像黑曜石似的,“我说了。”

孟知夏想起自己说过的话,张开手抱住了顾临森。

“我来晚了,但还不迟,不是吗?”孟知夏紧了紧双手,清清嗓子,佯装惊讶说,“原来是你啊,居然长这么高了,可以告诉我长高的秘诀吗?”

“没什么秘诀,多吃肉蛋奶多运动,还有不熬夜。”顾临森认真回答。

孟知夏笑道:“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顾临森深吸一口气,把一年前在植物园里独自练习很久的话说出口:“我叫顾临森。”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孟知夏。”

附:《惨遭狸猫换太子的情书》

孟知夏:

你好吗?展信佳。

原谅我的胆小和懦弱,不敢当面跟你说话,所以决定写下这封信。

我在百度上找了很多情书的模板和例文,都觉得不尽如人意,可是我的语文成绩是所有学科里最差的,而且我嘴很笨,只能按照自己此时的心情来写。

今天是我喜欢你的第一千零九十五天,这并不算一种坚持或是成就,因为喜欢你这件事已经成为像呼吸一样的习惯,可是在真的想要跟你表达的时候,竟然不知道怎样下笔了。可能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喜欢应该是一种远远注视,如果期待被看见,这份喜欢就不再单纯和神圣。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人,在过往很长一段时间里,就算看不到你,也可以靠记忆度过无望的日子。可是可以看到你之后,我又希望可以和你说说话,可以和你肩并肩走在一起,我没想到自己会不再满足只是远远注视着你。在知道和你上了同一所学校之后,我高兴得好几天晚上睡不着觉,在很多次与你擦肩而过后都心跳加速,不知道如何是好,然后又开始纠结要怎样重新站在你面前。

我想了很多,万一在你面前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或者太过失态,你会不会被吓到?

我写这封信的时候,外面的天空很漂亮,这时候你应该在操场上打篮球,每当我意识到你和我可以看着同一片天空,就可以消解掉很多的不开心,但有时候我也会得寸进尺地想,如果可以站在你身旁,和你一起看天空,那该有多好。

我依然觉得期待被看到是一种自私,我也承认自己非常自私。

有很多人喜欢你,围绕在你身边,你把光洒向所有人,我只是平平无奇的其中之一。只是有的人被光照耀过以后,就再也没办法也不甘心再回到黑暗的角落了。可不可以让我靠近你,或者说如果真的可以,我能成为那个把光私有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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