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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审美这个事儿它分人,有人更欣赏春风和煦型的,那就会觉得陈盛长得更顺眼。
而要是喜欢那种看起来凶凶的,带点压迫感的,就会觉得林禹成更有吸引力。
但朱茗没有,她对人的这些性格没有特别的偏好,她十分死板地按照三庭五眼、黄金分割比,判断林禹成比陈盛更帅。
或者说是,更标致。
这是朱茗对林禹成的第一印象,等她从这种“世间竟有此等绝色”的震惊中走出来后,就感到一阵紧张——这个人好像有点不开心,就好像他对这场饭局没什么兴趣,他是被迫来的。
“茗茗,这是林禹成,我之前老跟你提起的。禹成,这是朱茗,我也跟你提过的。”
于是林禹成收敛一下脸上的凶相,但因为天生嘴角向下的缘故,即便笑起来好像也只是把嘴巴拉成了平的:“你好,林禹成。我看过你的画,画得……不错。”
朱茗也赶忙伸手:“你好,我是朱茗。总听阿盛说起你,他说你……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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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盛原话真是这么说的。
他和朱茗约会时得有一半时间都在聊这个朋友,看得出他对这个朋友有种异样的崇拜。
而且每当他提起林禹成时,朱茗便能体会到一种真实感——就好像一瞬间卸下了防备,笑容也从标志性的微笑变成了发自内心的愉快,然后说着:“你口味跟禹成还挺相似的,他也爱吃这个,一会儿我给他打包一份带回去。”
朱茗这人本来也没有太多技能,除了画技就是情绪感知了:“你对他真好,什么事都想着他。”
“毕竟这么多年的交情了啊,我和他就跟亲兄弟似的。”护城河畔,陈盛和朱茗手牵着手,“我不是在A市出生的,本地孩子又排外,我转学过来之后就老受欺负。当时禹成不是那伙孩子里最大的,也不是最有钱的,但他就是看不惯那些人瞧不起人的样子。”
陈盛说:“当时大家家里多少有点生意往来,就算小孩子们一起玩,也都捧着最有权有势的那些,不会互相得罪,更不敢撕破脸。就像我,明知道大家都不喜欢我,但还是得努力融入,就跟做任务似的。但禹成他不在乎,当时他爸跟那‘孩子王’家里还有生意谈呢,他都敢直接站出来说‘什么玩意儿,A市出生了不起啊’。”
“从那之后他就是我大哥了。而且他这人各方面都优秀,我都说不出他有什么不好来——就这么说吧,要不是因为认识了他,我都不相信世界上能有这样的人。”陈盛说着转过身来,和朱茗面对面,“茗茗,你也一样,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女生。你很单纯,眼睛里干干净净的,没有利益,没有私欲。我真的好爱你。”
他们在黄昏下注视着彼此,像王子和公主,像太阳和月亮,像骑士与花。
如果时间能停留在那一刻,这应该是一段完美的故事。
但是当林禹成来到朱茗面前,她却感觉到一阵恍惚——等会儿,我怎么又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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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茗也觉得很离谱,同时喜欢上两个人这种事居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那场饭局间,她的注意力总是不可避免地被林禹成吸引,但她毕竟还知道自个儿男朋友正在边上坐着,于是又总能在被察觉前及时移开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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