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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抓了一把虫卵果冻通明果给方织:“请方前辈看看这个在这里能不能卖得起价。就从滋润皮肤、治疗脱发秃头、缓解眼部疲劳、给植物当肥料、作为食物调味品等方面来考虑。花瓣果肉和果核分开算,果肉可以入口,果核不行。”
04553-成为公众人物
方织:“你例举的几个方向根本不是一类。”
我:“统称来说,辅助类的都算。”
方织:“不管这通明果有多特别,它的起效都与灵力有关,而在这里,我再次强调,灵力被限制了。不限制我们使用,但限制在这个环境中起效。虫会吃掉灵力,即使不彻底,但也肯定会让通明果的效力减弱。”
我拿出几张合欢宗美人图:“这个呢?会好卖吗?”
方织:“……画的价值与作者挂钩,再好的图如果出自无名之辈的手,也卖不出太高的价。合欢宗在这里就属于无名之辈。不过换些生活费肯定够了,只要你忍心这么低价卖。”
我:“灵力不能作用或者很难作用在本地人身上,但我们制作的物品本身可以保留灵力吧?比如一件法器,充入灵力后如果能隔离法器与外界环境的交互、让灵力只在法器内部循环,那么其效果便会持久?”
方织:“可以。”
我拿出一把冰雕小莲花放入方织手中:“请方前辈再看看这些东西可卖出的价码。不需要很高价,一颗够我们一天的生活费就差不多了。”
方织:“纯工艺品,你这个要求也不低,因为还是名气问题,一开始的时候,没人买你的账。”
也是,我的思维还是没脱离我在主世界的网红影响力。
好吧,简单点,来场直播。赚钱从刷脸开始。
方织:“成为公众人物确实是一个常规选择,尤其是修士,因为我们比本地人长得好,也长寿很多,只要注意遮一下我们的透明皮肤,别让本地人看着太产生不适感,露脸的工作便很适合我们,也轻松。另外,选择讲述异世界奇闻的海客也是一大类。”
方织:“还有,因为我们在本地无牵无挂、武力值又高,有些大人物会雇佣我们当保镖,或者从事某些机密活动。”
方织:“注意保护自己,不要牵扯进某些斗争当中,也尽量不要做违法的事情。时刻记住,我们受制于虫海。”
我:“法律条款我记下了,基本可以接受,除了这一类:不得侮辱虫。对于‘侮辱’的定义,我看到有案例把制作虫形面点也算进去了?”
方织:“嗯……本地人对虫的态度很复杂,又敬又畏又喜爱又厌恶。这种态度既包括了对虫海非生物虫的,也包括了对生物类虫子的。苍蝇、蚊子,这里也有,本地人也受其伤害,但是,本地人不杀虫,至少不公开杀。”
04554-直播间加网店
我:“这里的生物虫也都是半透明的。”
方织:“是的,所以难以与非生物的虫区分开来。生物虫仿佛是虫海的使者。”
我:“那同样半透明的、变异后的我们呢?”
方织:“虫海的奴仆。不过实际上,我们也算在那类法律的保护范围内。本地人不会侮辱我们,只是他们会将对虫的负面感情隐晦地放到我们身上。相处一段时间后你就会感觉到,他们对我们的疏离。”
我:“所以如果我们成为网红,他们也许会礼貌性地捧我们的场,但不会无理智地给我们砸钱?”
方织:“对。他们大多都不会真心实意地喜爱我们,只有少部分爱好别致的会对我们投入稍微多一点感情。但无论如何,我们要在这里生存下去还是很容易的。”
我:“不会遭遇职场性骚扰,不会被刻意穿小鞋,不会被指使着买零食饮料讨好老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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