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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算威胁?伤人的招式居然一开始便声明程序里还包含了治疗设定。”

我:“但依然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比较让人不舒服的举动,所以,应该就能威胁到那些对此感到不舒服的人?”

“这个举动本身没什么大不了的,无后遗症的伤害对修士来说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把伤人当做娱乐’这种想法,却让我觉得不舒服。重点在于你为什么伤人,而不是你伤人到了什么程度。”

“如果你有充足的、必须的伤人理由,那么即使你直接把人弄死我也觉得是小事;但相反,如果你本没必要伤人,却伤了,哪怕是小伤,我也觉得你做事太没谱。”

“但你怎么定义‘必要’?我觉得我想伤人、伤人让我心情好、伤了之后我不会后悔,这也可以算是伤人的理由,而且我觉得这理由对我而言很强力。”

“伤害同类可能对部分人来说很难接受,但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其实也可以算是道的一部分。”

3629_修自己,少干涉他人

“不是说能入道便正当。”

“能助自己入道的事情对自己而言当然就是正当。你看凡人界法制节目太多了?凡人界的法律以及道德,与修士的道有一定的共通性,但是,也有很多区别,因为凡人界需要所有人守规矩、处处有条理,而修真界却是在散乱中获取平衡。”

“修士的上限值与下限值差距非常大,如果你非要用平均值来约束大家,首先,你根本约束不了所有人,因为修为高才是老大,其次,就算你修为最高、好像到了可以命令随意一个人的层次,但是,如果你真的大范围地命令了,最后,可能很多人会集结起来,与你同归于尽。”

“修真的重点是,修自己,少干涉他人。”

“如果自己的道就是干涉他人呢?”

“还真有这种,这是一个很讨人厌的道,我个人觉得比杀戮之道更讨厌。杀戮之道是敌人,讨人厌道是嗡嗡嗡的苍蝇,前者我会谨慎盘算,后者我更倾向于直接拍死它。”

“就算你讨厌那个道,你也不用给它取名为‘讨人厌道’?”

“或者叫多管闲事道?那名字又不是我取的,我只是认同,高度认同。”

我:“所以,当我反复做这种似乎没必要的试验后,我的粉是不是会少很多?”

“粉少之后,黑增加,沙盟总人数不变,没多大意义?吵起来还是会那么热闹。”

“不会啊,如果黑的数量远多过粉,粉的声音便被压住了,吵不起来,黑将一家独大。”

“不可能。如果裴林的行为让部分粉转黑,那么有一部分黑也会反过来转粉,最后还是会平衡。”

“这么讨论很难出结果,裴林,你试试呗。光是不留后遗症的试验没意思,你虐杀几个凡人看看。虐杀后应该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现在你的小试验更多的是让大家矛盾,但很难立刻产生情绪质变。”

“……”

我:“虐杀凡人对我没有好处,我不能从那种行为中获得任何利益,所以我拒绝。”

“不,虐杀本身便会带给你心灵的震撼。”

我:“我也这么想过,不过,厌恶感更重。比起欺负毫无还手之力的弱者来,我更有兴趣试试自己能不能……掀翻前辈。比如,您这位元婴期前辈。”

3630_假如都脱粉

元婴期前辈:“哦,那也试试呗,我很期待。”

“裴林,我跟你说件事情。修士大量发言的弹幕场景,凡人即使能参加也通常会选择沉默,或者只在他们的凡人交流区说话,所以你可能不容易及时得到他们的情绪反馈。”

我:“我得到了。当我随意伤人又随意治好伤的时候,当我说凡人是弱者、我根本不屑伤他们的时候,在凡人交流区中我看到凡人们的心灵受伤了,有人,有很多凡人,对我脱粉。”

“你真的觉得凡人是弱者吗?”

我:“从我能轻易伤他们个体的角度说,我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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