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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家都做之事。

六十号的脸上挂起笑容,作为成功抠出石砖的人,她急忙跑上前去帮忙。

五十五号腿受伤了,只靠他自己的力量也站不起来,他只是坐在原地,视线向热闹的方向瞥去,嘴硬地自语道:“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还算幸运吧。”

等等……

五十五号一顿,他的左手按压住疼痛的腿,右手撑在一旁的石砖地面来竖起自己的上半身,但是此时,他的右手手心却是浸上了一股湿润。

现在是冬日的天气,更不用说他们身处于温度更低的地下,五十五号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出汗。

那么,掌心的湿润到底从哪里来呢。

五十五号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的心狂跳不止,喉头滑动几下,他勉强压下了自己的心慌,眼神盯在自己的右手手背上,上面被烙铁烙上的五十五的字样触目惊心,但是他心不在此。

眼神巍然不动,手背却缓缓移开,露出了被右手盖住的地方——那是地上两块青色的石砖的缝隙处,那里的缝隙很大,两根手指塞进去也绰绰有余。

此时那道缝隙之间泥土湿润无比,浅浅的水在缝隙中轻轻流动,甚至往上冒出几个水泡来,在冒出水泡之后那层浅水又是涌上更多,几乎与石砖的顶端平行。

是……水?

作者有话要说:

第121章 首入贫民窟

这是在咿浓哪河下游的一片街道,街道口上竖起的木牌表面刻着属于这条街道的名字,但是那块木牌历经数十年的风吹雨打、日晒雨淋,上面的刻痕早就被腐蚀得看不清字迹,木牌本身也被虫蛀得坑坑洼洼。

不过,它在被腐蚀和虫蛀之前就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名字,被人冠以‘贫民窟’之名。

住在这里的人的待遇只是比贵族中蓄养的下奴好上一点,贫穷与疾苦是它的代名词,呆在这里的人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只能住在全城租金最低廉的区域,因为各种历史原因,这里的治安越来越差,租金低廉的区域也变成了一片浑水。

此时,两个人影通过巷道走进了贫民窟之中。

身着棕麻色衣服的人靠近了一点另外一人,“来这里真的没问题吗。”

走动间,宽大的棕色衣袍中隐约露出了藏在内里的玄黑刀鞘,此人正是格伦的执政长拉曼纽尔。

他的头发很乱,像是杂草,也是因为拉曼纽尔被人追杀过,加之整夜没有洗漱的缘故,他的发型不需要多加掩饰。

被他靠近的另一个人身上裹着灰色的长袍,头上顶着布匹制成的宽大帽子,垂落的布料将他的上半张脸完全遮掩。

只有相隔距离十分之近的时候才可以看见他被卷起来塞在帽中的金色长发,以及眼中那比蓝宝石还要剔透的双目。

谢尔登没有在乎,“还能有什么,放心吧。”

拉曼纽尔没再说什么,将眼神望向前方。

这里的路……他不是第一次走了,在十年前他还没有当上执政长、只是埃尔伯家族的少爷的时候,他摩拳擦掌来到贫民窟想要在这里大展拳脚,他想要——让这个地方焕发生机。

但是结果,当时身上穿戴得体的拉曼纽尔就被众多贫民所围困,之后因为艾德利才得以逃出生天。

他还记得当时银发少年充满尘土的脸上张扬无比,“你想要取缔贫民窟?那让我来帮你吧,我们一起去打造新世界。”

“艾德利……”拉曼纽尔不自觉地在口中叹息,但是在名字一出口的时候他就猛然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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