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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
方黎还在床上躺着,秦卫东已经看完了书,在床边换衣服,方黎瞄了一眼秦卫东胸口的黑蛇,怪吓人的,他捂着电话对那头丁浩洋说:“啊,没什么事,就是补了一下心脏..”
补了一下心脏?
丁浩洋吓死了,连忙在电话里问他是怎么回事,听说方黎是做开胸手术,乐队里的人一个个地都震惊了。
他们不知道这么严重,当下跟方黎要了地址,说他们中午就过来看方黎。
挂断电话,秦卫东对方黎说:“中午我请了阿姨给你做饭,我要回那边去,你自己吃,不许少吃。”
方黎点点头,秦卫东从床上抱起他,跨步到卫生间,用热毛巾给方黎擦了把脸,方黎才清醒了一些:“你擦这么重..我容易长皱纹的。”
秦卫东轻了一些,这些小事他基本上都会顺着方黎。
方黎苦恼地问:“我今天还要背那些单词和句子吗?”
“能背就背,背不下来,也不怕。”
秦卫东不想给他什么压力,大不了他去找叶培林,一张留学签证而已,方黎就是通不过面签官又怎么样,对叶培林来说就是打个电话的事。
“你开始说去的时候我还没感觉,现在看到你留给我的书,英文真的好难..”
他们高中的时候根本不学英文的,小镇子里找一个会扫地的大爷简单。
但找一个会教英文的老师那可就太难了,这些天他看秦卫东的那些书,那些个字母就像一个个歪歪扭扭的蝌蚪一样,连在一起让他头痛得很,方黎那本书翻了几天都翻不过去第一页。
“我到了美国也要念书?”
老天,那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你想读吗?”秦卫东看着他,问。
方黎想了想,摇了摇头,嘴里含着牙膏泡泡地讲:“不是很想念,太难了。”
秦卫东怕他咽下去,把漱口的杯子抵到他唇边:“漱完口再说话。”
方黎咕噜两下,把漱口水吐了。
他的心态和当初执意要去上夜校的时候发生了改变,那时候他们很难,他也想赚钱,能够帮秦卫东分担一些。
可是现在,赚钱的事情已经交给了秦卫东,而且比他赚得多多了,他们也不缺钱了,人总是有劣根性的,生存上的事有人替你做了,那么你再去做的欲望就不是那么强烈了。
更何况,这些年秦卫东摆出的态度也是一直不想让他出去赚钱的,即便是潜移默化的,对方黎也产生了一些影响。
方黎搂着秦卫东的脖子:“我只陪你去读书,行吗?我有我自己喜欢的事,我喜欢写写歌..”
方黎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念书这件事他已经试验过许多回,次次都告诉他,他真的不在行,在中国他连一个县城里不入流的夜校都念不明白,花了钱不说,还什么都没学会,难道去了美国他就能念了?
与其这样,方黎更想做一些自己真正喜欢的事,生存的问题有秦卫东去解决,他现在只需要考虑他喜欢的事、爱做的事。
秦卫东也喜欢他这样。
“你不想念就不念。”
秦卫东从洗漱台上抱下了他。
他确实也不想方黎念书,方黎进不了他的学校,虽然他也可以花钱将方黎送进一所不是那么知名的学府,这对秦家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这就需要考虑到两所学校的距离问题。
秦卫东这四年要做的事情很多,不止是上学,一分一秒他都要去抢夺,他很难把时间花在交通上,他又不可能忍受和方黎分开。
所以他更喜欢方黎就是日日待在他身边的,待在他眼睛底下的,伸手随时能抱得到的地方的。
他开始没提,就是因为他不知道如果方黎想要念书,他该怎么说。
现在方黎自己这样提了,就是最好不过的了,他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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