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3(1 / 2)

加入书签

,美美马上就来劲儿,“你俩怎么认识的?当初是谁追谁?”

“我跟她是青梅竹马啦。”

TimMi的对象也是一只灵缇犬,他俩的主人是好友,小狗们从小一起玩到大,两只小狗日久生情,后来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美美说:“你们平时感情一定很要好。”

TimMi点头:“那确实,不过也有吵架的时候,如果我俩闹不愉快了,我就会用跳舞来哄她,每次她看完我的舞蹈之后很快就会气消了。”

TimMi又说:“你会用两只脚站起来吗?这样跳起恰恰会更加好看哦。”

“我试试看。”

美美学着TimMi的动作,尝试垫起两只后脚。

第一次练习这个姿势,完全让直立起来有点困难,于是他把两只与言文前爪搭在旁边的椅子上,一点一点地挪动身体。

“你不要一直依赖椅子,要习惯靠自己的力量用两条腿站立起来。”

TimMi走过去将美美从椅子旁边推开,继续给他示范:“像这样......然后这样这样......”

美美:“哦哦,是这样这样吗 ?”

TimMi:“对对对,就是这样没错!咱们接着来一些肢体互动吧。”

两只小狗脚后跟站起,借着彼此的力量相互推搡,两只爪子不停啪嗒啪嗒打在对方身上,TimMi说这是跳舞时候的社交礼仪。

这让旁边的路人看得不明所以:“那两只狗是在打架吗?要不要过去把他们分开?”

小狗狗们才不在乎,在路人忧心忡忡的目光下蹦达得更加起劲。

“真羡慕你有对象,我也想尝尝谈恋爱是什么滋味的。” 美美发出由衷的感慨,将目光偏向不远处趴在树底下闭目养神的杜宾犬。

在大多数事情上,美美跟别的小狗一样都是直来直往,却唯独对于像猎风告白一事,他始终比较保守。

他觉得,假如自己告白失败,被猎风拒绝了的话,自己心里没准会很难过。

以前有一回聊天,穆童曾经问他当初是怎么喜欢上猎风的,美美很干脆的回答那是一见钟情。

猎风身上有他喜欢的帅气和酷拽劲儿,一见钟情是前提,紧随之后还有皮囊底下的坚毅灵魂。

猎风很有自己的原则,从不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也从不惧怕寻衅滋事的凶恶家伙。

美美的基佬狗朋友波仔,总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不要喜欢猎风,理由是一看就知道他是个直男。

“快醒醒,喜欢直男是没有结果的!”

美美的另一位好朋友肥仔当时也走上前来帮忙游说:“就是就是,我们家阿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肥仔的主人阿柯是当地圈内有名的女装大佬,据说他当年也曾误入歧途喜欢上一个直男,两人还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后来直男的新鲜感过了,说不爱就不爱,拍拍屁股抽身走人,转头找了个新女友继续当回自己的异性恋。

人是人,狗是狗,哪能相提并论呢,况且,美美觉得猎风也不是那种会随便玩弄感情的渣狗。

他不想把事情搞得太过复杂,反正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跟直不直男才没有关系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