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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上次去哥谭的时候特意感受了一下风土人情,如果行动更谨慎一些的话,隐藏行踪其实没什么问题。”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艾克塞实话实话,“而且你也不是会特意反复去什么地方的人,所以哥谭肯定有什么吸引你的东西。如果是遗物或者密传的话,说不定你还能有用得到我的地方。”
“要是我就是回去休息一下的话,你也要跟着我吗?”
艾克塞不说话,他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赫曼,意思是真的假的?
“好吧,开玩笑的。确实有一个遗物在哥谭,目前拥有它的是一个哥谭的地下团体,我猜想里面应该有不少成员都是刺客。”联系一下之前里奥遇到袭击的事情,赫曼说出来了他的推断:“而且他们在哥谭历史悠久,掌控力很强。里奥对付过一个他们的人,从凡人的角度来看,相当棘手。”
“怎么个棘手法?”
“你也知道,里奥是心,他当时为了快速解决战斗,是靠跟他比拼自我恢复速度正面直接打的。”
“也就是说,那边的刺客也有快速恢复的能力。”艾克塞自觉接话。
随后青年笑了笑,“那有什么,我又不是没有杀过天命之人。况且这也意味着你用的最顺手的里奥暴露在他们眼中了,就算联系其他人也需要时间,带上我不是更好吗?”
“我在跟你阐述危险程度,如果你坚持的话,当然没问题。”
艾克塞欢呼了一声,意识到了什么,“那你还打算带谁去,我见过吗?我是说既然里奥没法去?”
“埃尔里奇,他也是优秀的暗杀者。如果你有不懂的问题的话,可以等他闲暇的时候问他。”灰绿色头发的青年这样回答,迎接他的是来自年轻刺客的一个很用力的拥抱。
“天哪,”他说:“我有没有说过,你有时候真的操心过头了,赫曼!但是我得说,我真的喜欢这样!哪怕我背叛了老头子,现在一无所有,你也是站在我这边的!”
“……放开我,你刚回来身上都是汗。”
经常坐在书桌前研究书籍和资料的青年没有推他,只是这么说道。
“而且其实杜弗尔来找过我了,我不养闲人,艾克塞,既然要我使用你,那就记得拿出你优秀的专业素养来。”
“那是当然的,你就放心吧!”
艾克塞这么高兴不是没有缘由的。埃尔里奇,一个拥有不雅习惯的优雅男人,他在整个辉光之镜来说可以称得上是相当稳定可靠的人,他在杀人技艺上也是数一数二的。然而更关键的是,他是刃道路的天命之人。
赫曼·史密斯能带去哥谭的除了里奥以外还有很多人,但是他单单选择了埃尔里奇,而不是能力更强大更令人防不胜防的西尔维娅。这其中有多少是为了艾克塞考虑的,自然不必言说。
埃尔里奇跟他们不是一路,他之前的时候人在慕尼黑,在马穆拉俱乐部里以另一种方式醉生梦死——即享受密集又紧张刺激的决斗,这似乎是刃道路天命之人的通病,好斗,善战,通过刀与血来交换心得,在战斗中获得友谊。
“我听说你要走了是吗,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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