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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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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就看不到了。”

——高一的三千米先跑,高二和高三则是一起跑的,安禹还记得去年刚跑完三千的宋砚珩连气都还没来得及喘匀,就像离弦的箭似地冲回了观感最佳的看台处。

等到安禹找到他时,他已经站在栏杆前,手里握着一瓶矿泉水,半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看着跑道方向。

“砰”,枪声响起,下一轮三千米开始,跑道上的人冲出线外。

而升入高二,打破过三千米记录的宋砚珩却说什么都不愿再参加了,只是可怜了安禹,被班主任逼着报了名,最后拿下了倒数第三的好成绩,被那群兄弟笑了好久。———宋砚珩微微挑眉——陈思这样好的记忆力实在令他有些惊讶,但他没否认,很轻地冲陈思笑了一下:“您记性真好。”

“那当然了,”陈思又眯起眼睛打量他一番,“真是有好多年没见了啊,都说岁月不饶人,你俩倒是越来越帅,根本不管我的死活。”

“我可记得你当年替我打了半个月的工,那段时间挣的顶我半年的钱。”

如陈思所料,宋砚珩就算什么都不做,光是站在那里,就有一堆小男孩小女孩往进走,除了本校的,外校的人也都跑到他这儿来买东西,小卖部里来了个超级大美人的消息很快在校内校外传遍了。

记得后来宋砚珩要走的时候,陈思实在舍不得这样一个摇钱树离开,还从抽屉里把所有号码牌一股脑全拿出来摆到桌上:“我再给你几张号码牌,你留下来行不行?”

“这里有400米的、800米的、跳高的、跳远的,哦,还有扔铅球的”

宋砚珩无奈地笑:“抱歉,学校的事实在有些多,恐怕后面抽不出时间来。”

于是陈思痛失一员得力大将,还难过了好几天。

许知礼对这件事还算有点印象,当时班里原本从不去小卖部的班花,有段时间隔三差五地就往小卖部跑,甚至还主动帮人代购。

他听有人调侃班花,说小卖部有个天仙,把人的魂儿都给勾跑了。

如今一看,原来是个男狐狸精。

又叙旧了一阵子,许知礼实在发困,大大地打了个哈欠,宋砚珩余光中看见,很快终结了陈思抛来的话题:“我们还有点事,等之后有空了再回来看您。”

陈思满口答应,临走时,还又从冰柜里拿出两瓶草莓酸奶,嘱咐两人带走。

上了车,宋砚珩将吸管插好,递给一边昏昏欲睡的许知礼:“喝么?”

许知礼道谢接过,冰凉的触感驱散了几分困意,他喝了一口,还是熟悉的味道,浓稠的酸奶里满是大块的草莓颗粒。

“还是那么甜。”甜到发腻的味道虽迟但到,许知礼忍不住皱眉抱怨了一声——他估计老陈常年将草莓酸奶第二份半价,就是因为它实在太甜了,回购率极低。

“嗯,”宋砚珩在一边应和,“是很甜。”

许知礼疑惑道:“我记得你不是讨厌喝酸奶吗?”

前几天宋砚珩在他家借住时,听说酸奶能解酒,许知礼还特意让他选,结果他毫不犹豫地在酸奶和姜汤之间选择了后者。

“是不太喜欢酸奶,”宋砚珩沉默半晌,忽又补充道,“但喜欢这个。”

许知礼不甚在意:“是不是朋友给的?我记得他们总喜欢买的时候捎带一份,因为这个第二份半价,喝不完就给人。”

宋砚珩应声:“嗯,没错。”

“第一次是你给的。”

酸奶猛地堵在嗓子眼,许知礼狼狈地咳了半天,脸都涨红了,才一脸震惊地看向身边的男人:“谁给的?我?”

他高中时根本都不认得宋砚珩,怎么可能会送他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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