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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有些美是存在共通性的。

他抓住小水母的手指:“你喝醉了。”

“没有~”

小水母的声音逐渐变成波浪。

他的手指也开始乱动, 五根手指各动各的,扭来扭去。他大约是忘记了自己的手指不是触手, 没有办法那么灵活。

“小沈小沈,你变成三个啦!”

小水母发出了欢快的声音。

沈寂宵轻轻叹气,一点醉意都没有。他犹豫了片刻是否要帮小水母去除血液里的酒精——算了,不如让小水母享受一下完整的酒精体验,第二天的宿醉时刻绝对能让他再也不想喝酒。

他抱着软乎乎的唐釉,下了天台。

这时候注视他们的人反而少了。沈寂宵把唐釉轻轻放置吧台附近的椅子上,把他摆出一个勉强像人类的姿势,自己在一边结账。

唐釉静静地蜷起来,衣袖下垂,露出手腕上的一串手链。

放在他手腕上真是合适极了。唐釉的手腕很纤细,但不算完全的骨感,又很白,放什么饰品在上面都很衬。

调酒师便随口夸了一句,冲沈寂宵抛出一个说不上什么意味的笑:“很漂亮的手链,祝福啊祝福。”

“嗯?”沈寂宵就是随手拿的,什么上面有珍珠他就拿什么。

调酒师看他们不懂,大概也知道他们是外地的,主动解释道:“粉色的珍珠在我们这里是定情信物。”

沈寂宵用一种可怕的速度看了一眼唐釉。

小水母可能听见了,也可能没有,他昏昏欲睡,灵魂飞天,有人看他就会冲对方笑,露出脸颊上的小小酒窝。他自己迷糊成一团,弄得别人也迷糊成一团,融化在他的微笑里。

沈寂宵真有些毛骨悚然了,小水母正被酒精刺激着,无差别地释放自己的可爱。

放他在这里一个晚上,他白日大抵会看见半条河的求爱者。

想想就可怕。

沈寂宵叹了口气,把小水母捞起来。他就不一样,他觉得小水母每时每刻都挺可爱的,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于是能够适应醉酒小水母爆发出来的黏糊劲儿。

“唐釉、唐釉。”沈寂宵抱他,“能起来走吗?”

小水母看着他,毫无征兆地一笑,特别认真的语气,一字一句:“我没有腿,只有触手。”

沈寂宵:“……”

……

这座城的繁华程度没有米多尔城高,但胜在清净、安宁。一条长河穿过城市,时不时地飘过去几只小船,船头或多或少放着几盏花灯,亮着金色的、火焰的光芒。

搭乘小船回落脚的地方是最容易的。

小木船晃啊晃,沈寂宵坐在一旁,叫小水母躺在他膝盖上。船头摆渡的人不声不响,一看就是习惯了各种醉汉。

清河之上,万千星子流淌。

天幕之下,水母呼呼大睡。

沈寂宵深刻反思了一下自己,到底是为什么心软把小水母带进了酒馆,这要是没人看着,软乎乎的小水母肯定是会被人捡走的。

“人鱼……”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釉醒了。他支棱起来一点,感受到小船儿晃啊晃,觉得有些好玩。他并不晕船,甚至很喜欢这种随波晃动的感觉,靠在沈寂宵身上轻轻呼气,眼神落在水中的倒影上。

那么清澈,那么近,好像随手一捞就能捉到星子。

小水母想做就做,马上就要伸手去捞。

“哎……别这样。”沈寂宵可不放心让一只醉了的小水母弯腰玩水,他问,“你想要什么?”河里面有花灯,他以为小水母是想捉花灯。春暖花开,也有些漂浮的水生植物,开着嫩黄浅紫的花儿,折一支想必也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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