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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侧头,用一种令人不安的视线盯着她看了很久,突然开口:“你还知道什么。”
薄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关于麦斯麦吗?我知道的就这些了,我、我还知道他为催眠术奠定了基础……”
“什么都行。”
薄莉想不出自己还能说什么:“……能举个例子吗?”
埃里克一只手扣住她的脖颈,大拇指警告地按住她的咽喉,声音没什么起伏:
“别让我不耐烦。”
他的身体如同一台高能耗的大型机器,源源不断地往外散发热气,手上的黑色皮手套却像冰一样冷,在她的颈侧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薄莉明白了。
他厌倦了狩猎游戏,开始跟她玩“一千零一夜”。
她必须像故事里的女主角一样,不停讲让他感到新鲜的东西,直到他决定不杀她。
这是人能想出来的玩法?
薄莉只能庆幸自己是个爱读书、爱看电影、爱打游戏的现代人。
她不敢想象,如果她是十九世纪本地人,足不出户,见识有限,他会如何对待她。
“还是说麦斯麦吧,之所以说他为后来的催眠术奠定了基础……”她颤声说,“是因为他的‘治疗术’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一是用铁屑水下达心理暗示,二是借用群体效应,扩大催眠效果……”
黑暗中,埃里克从后面注视着她,白色面具仍然像蜡一样空洞。
眼中却多了一些说不清的情绪,又热又可怕,像是能将蜡融化。
她胆小,贪婪,自以为是,从眼睛到呼吸,再到一举一动,都让他感到强烈的不适。
那是一种随时会被她揭下面具的不适。
想到总有一天,她会揭下他的面具,用那双眼睛盯着他看——视线如同濡湿的笔尖,在他裸露的脸上滑动,游走——
他就感到前所未有的耻辱。
想要杀死她,永绝后患。
但她总能从他的手上逃脱。
这很奇怪。
他从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
他的父母说他是个疯子,精神失常,极容易发狂,如果不把他关进疗养院里,他会发疯杀死所有人。⑴
之后,他被关进疗养院的重病室,被浸水,被殴打,被电疗,被教育每晚必须祷告。
直到现在,他听见整点的钟声,耳边都会响起那些疯子絮絮叨叨的祷告声。
看护们知道他的长相异于常人后,闲着没事会拿他取乐——摘下他的面具,强迫他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里。
那种感觉,无异于被一寸寸凌迟。
看护们用各种手段逼他说话,又嘲笑他的声音。
“如果不是疯子,你怎么会长成那样——声音还是这样——你生来就不正常……”
“你就是有病的。”
“你总有一天会失控的。”
……
但他没有失控,冷静谋划,步步为营,神智清醒地从疗养院里逃了出来。
疗养院里什么都没有,但有很多书,全是富人的捐赠——他们为了独吞家产,费尽心思把家人送进来,又不断往里捐钱,捐书,捐设施,以为这样就能逃脱死后的审判。
只是,除了《圣经》,别的书都被阴影埋没,落了一层灰,无人翻动。
讽刺的是,他在疗养院阅览室里学到的东西,远远多于父母教给他的东西。
逃出疗养院后,他去了很多地方,走遍了整个欧洲,学会了很多东西,作曲、腹语、变魔术、演奏各种各样的乐器。
又在印度学会了绳索杀人的技艺,当地人称为“邦扎布套索”。
最后,在马赞德兰王宫定居下来。
波斯国王视他为知己,对他冷血残忍的杀人手法赞不绝口,又重赏了他改造王宫的行为。
他在建筑上有着恐怖的天赋,亲手把王宫变成了一座令人闻风丧胆的机关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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