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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就行。
怀着两分的情意送出价值百万的珠宝,两分情也不会多添一分。
安景没想过让晏启离送自己东西,摆手拒绝:“不用,不用。”
晏启离注意到安景摆手时,眼睛在某款手镯上多看了两眼,便让店员取出来试。
拒绝也没用。
强势的活阎罗,送人礼物都这么不讲理。
安景看中的手镯很细,没有繁复的花纹,莫比乌斯环的小素圈,线条流畅,整只手镯只有不到13g。
安景从来不戴任何饰品,也没有尝试新事物的想法——
他一个普通男人,戴个银闪闪的手镯,看着多奇怪?
社恐这辈子的心愿就是泯然众人矣,不引起外界的注意。
安景手都快摆出残影了,可店员是谁给钱就听谁的,迅速拿出晏启离指定的那款男镯。
店员积极:
“试试嘛,先生你皮肤这么白,手比那些手模还好看,戴上这个镯子肯定好看。”
“不止手镯,我们家男戒款式也多……”
店员拿着镯子,伸手想去拉安景的手给他试戴。
店员指尖还没碰到安景的皮肤,手中一空,手镯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拿走了。
晏启离抓住安景的手腕:“别动。”
本来满脸都写着抗拒的人,瞬间僵住不动了。
店员眨眨眼:嗯?
晏启离手心有些烫,烫得安景觉得自己被握住的手腕的那一片皮肤,都烧起来了。
安景僵硬着,看着晏启离垂眸,把手镯往他手腕上推。
安景手腕细又白,突出的腕骨圆润,透过白皙的皮肤能清晰的看到他青色的血管走向。
光秃秃的手腕上多了一条细细的手镯,视觉效果确实不同——
细细的银镯,虚虚挂在安景手腕上,摇摇欲坠。
军营糙汉们的头头,此时脑海里也只闪过这一个念头。
挺好看的。
什么皓腕如雪,玉肤如醉向春风……全忘了。
店员觉得这两人气氛好像不太对,但不影响她对着戴了手镯的安景疯狂夸夸。
夸到最后,本来只成交一支女式发簪的订单,又附带了几只款式不同的男镯。
除了男士手镯之外,晏启离还买了几条手链。
都是男款。
手镯和手链,除了太浮夸、日常带不出去的款式,晏启离都买了。
名副其实的大单。
店员笑眯眯目送两人出店:
“两位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安景手腕上的镯子没有取,走出银饰店时,他手里还拎着一个大袋子。
走了两步,安景没忍住:“都是送给我的?”
晏启离扫他一眼:“这里还有第三个人?”
安景:“……”
安景没在意晏启离这送礼还这么冷酷的态度,唇角不受控制向上扬,不好意思中带着点矜持:
“会不会买太多了?”
他大概数了一下,晏启离买的手镯手链,加起来不下十五款。
自己每天换着戴,也要半个月才能戴完。
晏启离不答反问:“多吗?”
安景点头啊点头。
多的。
晏启离:“你要喜欢,可以两只手都戴,一只手戴两个。”
安景:那也不用这么招摇!
又走了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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