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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父亲当年还在世时候的下属,虽然和我没有血缘关系,但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外戚。”
季醇了然。
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纷争,他们大学里为了个小小的奖学金都暗地里斗得你死我活的,更何况是顾氏这样庞大的基业。
原本以为眼前的人年纪轻轻,含着金汤匙长大,天之骄子,与普通人云泥有别,不食人间烟火,是不可能理解普通人的辛酸苦辣的。但没想到也是麻烦缠身,今天这两位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何况还不知道白天那两人试图要挟顾流初的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提到寿命不长。
季醇看着顾流初,想了想,轻快地道:“放心,有我在!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我就和今天一样把他们气死,金主爸爸你给我开的钱很多,我可以当你保镖!”
保护总裁受不也在当攻的职责范围内嘛。
不然他每天只提供抱一下这点微末的情绪价值,岂不是真成了吃软饭的?!
想保护他就保护他,还拐弯抹角地说要当保镖。
这小子还真是会变着花样表白。
“别说大话,你能干得了什么。”顾流初冷笑一声,表情有几分讥讽,心底却有些不大自然起来。
就像是黑沉沉的湖底被眼前这人强行拿光晃,晃来晃去不肯罢休。
他无比嫌烦,却又冒出几分说不明道不清的古怪滋味。
“我能……”季醇一时半会儿还真没想到自己能干什么,他挠了挠额角,突然闻到一阵香味,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我能做夜宵。”
说完他跑进厨房,盛了两碗羊肉胡萝卜出来。
暖热香辣的气味顿时在餐厅里蔓延开,简直令人食指大动。
这会儿是九月底,天气已经在逐渐转凉,淋过雨后吃碗暖辣的羊肉,简直太舒服不过。
季醇把两只碗摆在餐桌上,放好筷子和汤匙:“金主爸爸,过来试试。”
顾流初表情非常地漠然:“我从不吃夜宵。”
话音刚落,他肚子叫了一声。
顾流初:“……”
季醇忍不住笑:“吃夜宵虽然是坏习惯,但偶尔吃一次也没什么吧,而且你可以试试我做的,我可是厨艺小能手。”
“说了不吃,别废话。”顾流初有点恼羞成怒,起身往房间里走。
他家里一向安静,这两天因为这小子都闹腾腾的,他还真有点不适应。
“你不吃我就把两碗都吃了,正好饿了。”季醇倒也不介意顾流初的阴晴不定。
他摸了摸肚子,正要坐下来,玄关处的门铃忽然响起。
像翡翠湾这种豪宅自然不可能让快递上门,快递都集中放在了保安那里,到了晚上保安才送过来。
季醇一打开门,两个保安抬过来二十几个箱子。
“……”差点忘了中午买的那五十万衣服。
两个保安把箱子送过来就走了,季醇只好挨个儿把箱子往自己的房间里搬,大半夜的总不可能放外面。
虽然这种豪宅没有小偷,但万一丢了,季醇小市民心态还是很心疼的。
等他吭哧吭哧把二十几个箱子搬进自己房间,收拾进衣柜,回到餐厅去。
餐桌上其中一碗羊肉胡萝卜已经被吃完了,汤都不剩。
季醇:“……”
从没吃过夜宵的当事人顾先生已经默默地进了房间,装作无事发生。
……还他羊肉汤。
说着不吃还吃了个精光。
金主爸爸的傲娇病发作的时候,如果不伴随着暴躁,居然……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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