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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他走就走吧,我正好有事跟你商量。”林光希没什么所谓,反正他也就失个忆,头上的伤不怎么严重,没必要扣着人在这陪他。
他跟臧一凡关系好也只是因为他是姚粒的男朋友,要说重要的朋友也就姚粒这一个,臧一凡排不上号,所以臧一凡这态度林光希也不甚在意。诚然高中做了三年朋友,抛开他和姚粒这层关系,林光希和臧一凡也能称得上是好朋友,林光希见惯了生意人的繁忙,他爸就天天脚不沾地,真忙起来一天都捞不着吃一口饭,他也能理解臧一凡。
姚粒的家庭背景不比林光希差,甚至更胜一筹,他妈是富婆爸是官,比起来家境清贫的臧一凡是门不当户不对,打从他俩在一起的时候臧一凡压力就特大,立志以后要拼成富一代,努力配得上姚粒。
现在看他确实在努力履行自己的承诺,林光希还挺为姚粒高兴的。
“干嘛呀?”姚粒脱完外套,跑去倒了两杯水,递给林光希一杯。
林光希捧着水杯回过神,犹豫许久才小声说:“你觉得,我跟沈懿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姚粒差点把水泼到他脸上,“你到底是失忆还是失智?沈先生对你那么好,你干嘛要离婚?”
“我没说要离婚,我就是问问。”林光希喝水掩饰眼底的尴尬,“我觉得太别扭了,他是沈懿啊。”
“我知道他是沈懿,你知道多少人想爬他的床都没门路吗,更别说跟他结婚了,你倒好,你还别扭。”要不是他脑袋上有伤,姚粒现在就戳他脑袋了,“你失忆,你清高,你了不起呗。”
林光希倒是回过味来,怔怔地看着姚粒,“你……你是不是不记得沈懿了?”
“啊?”
“沈懿啊!高三最后一学期刚开学的时候,从低年级跳级到我们班上的那个天才学霸,你忘了?”
姚粒先是一脸茫然努力回忆,然后猛地瞪大了双眼。
“靠!是他?!”
第6章
你的意思是,光希是自己选择失忆的?
不是沈懿不足以让人印象深刻,而是太过于昙花一现。
他从低年级跳到三年级的事,不说全校,至少在林光希班上是轰动的,都在议论这是哪位神人,敢往高三跳,这不是等于转脸就得跟他们一起高考了么。
等老师领着人进门,才见到这位学霸真容。
留着像女生一样微长的头发,长得也像个女生似的漂亮,名字叫沈懿,更看不出男女了。他全无表情地站在那,冷白皮肤配上过于出色的样貌,让人觉得有点不好接近。当时讲台下一片交头接耳,嘀嘀咕咕,都在议论这位英勇跳级的学霸是男是女,连林光希都十分好奇,叼着笔帽盯了他好一会。
高三时间都是分秒必争的,当时老师连自我介绍都没让沈懿做,直接安排了位置就开始上课。
第一次听到沈懿的声音,是在英语课上,他站在窗边的阳光里,修长干净的手指捧着课本,一串流利标准的英文课文从他口中倾泻,轻轻柔柔的,却丝毫不黏糊,清亮得就像早晨的第一缕阳光。
然,仍听不出男女。
知道沈懿的性别,还是有同学下课尾随他,然后冲回班里高调宣布,“同学们,学霸进了男厕所!”
这个同学就是姚粒。
当时班里大部分男生都挺失望的,都期盼着沈懿是个女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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