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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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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儿泡面,但叉子停嘴边儿几秒了,忘了入嘴,另外一只手飞速地在屏幕上点。

金潇又看了眼铺位牌,大世界6-1088号。

她脑子空白了几秒。

见到多年未见的前任,对方却还没看见你,正常反应该是什么。

金潇没想过这样超纲的问题会突如其来地摆在面前。

整整五年过去,她都放下了。

是该主动上前打个招呼,还是趁对方没认出时候拔腿就跑。

分手还做朋友,说得再好听,都是骗人的。甭管转身怎么后悔,正常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逃避遁走的。

金潇出来就带了台手机,后悔没戴个遮阳帽挡脸。她想转身就走,等会叫搞技术的同事过来算了。

下一秒,他们已经四目相对了。

用金潇以前的话来说,程一鑫是那种奸商,宁可错捞一只苍蝇,不可放过一个顾客,停在他店前面超过三秒的他都得伺候。

程一鑫觉得自己瞬间僵住了。

他妈的。

放下叉子,泡面落回汤里,精准溅在他衣服上。

程一鑫:“……”

反正在金潇眼里,他一贯没什么好形象,都是这种社会叼丝流氓小青年。

现在还不小了,老叼丝了。她那时候,极其厌恶他浓郁的社会气质,程一鑫最怕去夜市出摊带上她。

好在T恤是黑色的,不是黑色的又如何。

破罐子破摔。

程一鑫反倒淡定下来,手机放一边儿。

把好久不见硬生生吞下去,嬉皮笑脸地说了一句:“美女,买手机吗?”

作者有话要说:

金潇的父亲、大伯和叔叔,姓张,名字里都带明显特征——我按伯仲叔季来命名,便于记忆哈,不用怕搞混。

第4章 Chapter 4

这很程一鑫。

分明视线胶着了许久,他能一眨眼装不认识。

五年时光,五秒钟,都在彼此的眼波里揉碎。

外面天光顺着昏暗的玻璃穿射进来,朦朦胧胧地好像一条光阴的长河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把他们塑造成如今的模样,湮没了曾经所有的爱恨情仇与不理智的疯狂。

最后一次见面,好像也是在大世界里。

那时候金潇问他,分手了以后,他们还会有再见的那一天么。程一鑫满不在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他是不愿再见了吧。

他们都在打量对方,往事如烟,记忆浩渺。

忽然意识到,分手以后,再没有参与过彼此的世界了。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实际上唯有一段漫长无声的空白与静默。

又有恍如从前经年未改的,比如程一鑫的油腔滑调。

金潇走他面前站定,冷冷道:“程一鑫,你最近眼神不好?”

她讽刺一笑,睫毛微颤:“装认不出来我?”

程一鑫印象里,金潇一向说话细声细气,清雅温吞。

被他气恼了,只会瞪圆眼睛,有理有据地辩驳,要么一声不吭地跑出大世界,跑到电梯口往往还要回头瞥他一眼。

几年不见,这么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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