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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女人回去干什么,我又不想结婚。”
“那、那就,那个小宋吧,看着人挺乖巧的,上次还见了,小朋友很粘你啊,感觉脾气也挺好的,说不定老人会喜欢。”
沈逸尘听他在那车轱辘说宋玉,问他是不是在吃醋,“干嘛要拿自己跟别人比,也不嫌掉价。”
季长宁顿了顿,问他:“我跟他不一样吗?”
“当然不一样。”沈逸尘挑眉,“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媳妇。”他把手上的婚戒展示给季长宁看,季长宁也伸出手,他手上也有一枚戒指。
沈逸尘好几年前跟季长宁求过婚,不过国内又没法同性结婚,所以只是走个形式,意思意思而已。
季长宁念完硕士迷茫了一段时间,沈逸尘便把他带在身边,他经常要出差,季长宁就跟着他到处跑,完成工作后沈逸尘会与他在当地游玩。
冬天他要去瑞士参加一场商会,结束后他带季长宁去阿尔卑斯山滑雪,两人在漫天雪地里手牵着手,他们远在国外又穿的严实,好像做什么事都能随心所欲,季长宁都要玩疯了,他的快乐感染了沈逸尘,他觉得风景很好,人也很好,一切都很好,于是找人紧急定制了一对戒指,他在巍峨的雪山下单膝下跪朝季长宁求婚。
季长宁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都会守护你、爱护你,直到我的生命结束。”
这句誓词还刻在季长宁的脑海里,他想那时候的他们的确是相爱的,所以他缓缓地伸出手,让沈逸尘把戒指套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
可惜什么感情都经不起时间的消磨,后来他们相处得更像是亲人。
“你现在已经不喜欢小宋了?”季长宁问他。
“我跟他从来都不是你想的那样。”
季长宁心想他明白的,这很符合沈逸尘的性观念,他从来不认为性跟爱是双箭头。
沈逸尘给他上过一门生理课,告诉他性只是正常的生理需求,没必要把它当成洪水猛兽,要学会享受。
季长宁并不认可,没有感情怎么怎么上床,光是想象一个陌生人跟自己耳鬓厮磨他都要起一身鸡皮疙瘩。
他曾委婉地问过沈逸尘会跟不喜欢的人做吗,得到的是否定的回答,他好像很不可思议季长宁会问这个问题,他怎么会沦落到见到一个人就能有反应,实际上他还挺挑剔的。
也就是说,每一个情人他都是喜欢的,只是这种喜欢很短暂,可能一晚上就消耗完了。
季长宁只能感叹一句他真够博爱,他的喜欢也很廉价,可是是长相合他意,可能是身材好,可能是性格好,也可能只是他需要发泄时刚好出现这么一个人。
他把性当做是吃饭一样寻常的事情,早餐吃粤式点心,中午吃中餐,晚上吃西餐,他有一家最喜欢的餐馆,但又不妨碍他去别处吃饭。
真是一个无耻的男人。
第17章
你说吧,我听着呢季长宁陪沈逸尘去了趟饭局,都是沈逸尘的好友,出身优越社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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