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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C,“老匠人克米特”。那是个靠谱的怪老头,在白鸟城开了家魔法道具店。明天他得去确认下,如果那家店和设定里的差不多,他能弄到不少好东西。

毕竟他们不能穿着一身破烂追踪杀人狂。

诺尔在桌前坐了个通宵,整理好了“白鸟城行动攻略”。剩余时间,他将龙尸笔记里的血书烧去,又用羽毛笔沾血重写。这次他仔细又小心,用一页纸就写好了新魔法。

自创魔法阵旁边,诺尔用通用语写下备忘——

【死灵召唤:消耗10~100魔力值,召唤1只低级死灵;该魔法优先消耗魔法材料,施术者最低消耗为1魔力值/只】

【※低级死灵越强,消耗魔力越多】

召唤怪物有自己的属性,与召唤者强弱无关,非常适合现在的他。诺尔本想再琢磨个高级死灵术,又怕龙尸笔记受不住。

事实就是这样残酷。就算诺尔能自编魔法,也逃不过“魔法越强、消耗越大”这一基础规则。魔力值100以内的小法术,他还能仅凭自己施展。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龙尸笔记的力量。

然而龙尸笔记就像一次性充电宝,要是把它耗没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样的魔法材料到处跑。

必须先解决笔记的耗损问题。

阳光从窗帘缝中漏进来,诺尔打了个响指,用鬼火烧掉了写满文字的羊皮纸。他站起身时,桌上半点灰烬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购置换洗衣物和补给,诺尔则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两人稍作商议,痛快地决定分道扬镳。

“我会把你的衣服也买上。”忒斯特说,“记得多在外头转转,咱们还有个城主女儿要找呢。”

“你一个人买?”

忒斯特摆摆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别忘了,当初你可是相当‘坦诚’。”

“……”

诺尔面无表情地喷了口气。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环藏了起来。

先前在新手村,诺尔听那个布莱提过。他说玩家耳环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长回来。

要想隐藏“玩家”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伪装耳环,忒斯特选了后者。

忒斯特一头引人注目的银白长发,耳环在发丝下若隐若现——他将耳环坠子黏上耳垂,还把它刷成银色,加了半颗珍珠。现在它看起来像银包边的珍珠耳钉,几乎与那银色发丝融为一体。

这家伙甚至在右耳搞了成对的。配上那张俊美的脸,这对临时赶制的“新耳环”还挺合适。

也不知道忒斯特腰包里藏了多少小道具,诺尔摇摇头,踏出房间。

……

“克米特的魔法杂货铺”比概念草稿里的还夸张。

这栋建筑由木头搭成,歪歪斜斜立了三层。它夹在两堵高墙间,又烂又窄,像嵌进牙缝的菜叶。诺尔推开门,差点被吊在门口的蜥蜴干糊一脸。

杂货铺室内比室外还乱,整个空间80%都是横七竖八的架子,上面乱糟糟堆满商品——爬虫类干尸、一罐罐昆虫翅膀或蜷着腿的蜘蛛,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矿石、皮革和干草药。厚重书本见缝插针地乱塞一气,金属道具在角落堆成一堆。

它们全积了厚厚的灰,看起来颜色差不多。

“哇,客人!”诺尔刚把蜥蜴干拨开,一个年轻男人从梯子上滑下来。

“我是这里的老板,鲍勃。”此人一头紧贴头皮的姜黄短发,鼻头又大又圆。他向诺尔伸出手,掌心沾满黄绿色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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