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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挑挑眉,抛下一句“约会顺利”后,趾高气昂地走了。
傅静思捧着大麦茶喝了一口,又瞟了眼镇定自若的克俄斯——两人谁也没有提丽莎那句约会的话。
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
傅静思偷偷在心里觉得,眼前的半人马是那么的高大英俊,他长着一张美剧里FBI特工的脸,身材和运动员一样完美。
如果这是一场约会的话,那一定是我占便宜。
想到这里,傅静思愉快地勾了勾唇。
“那么,来说说你的问题?”见黑发青年似乎想到了什么,自顾自开心地笑了起来,克俄斯温和地提议,“或许我能帮你解决。”
傅静思一手撑脸,思索片刻后说道:“嗯……其实我也没有很多问题,老实说,现阶段一切还算顺利,甚至种子的发芽率大大超乎了我的预期,我总觉得在魔法的加持下,水稻一定会长势惊人。”
“说不定很快就可以实现禾下乘凉,杂交水稻覆盖全世界的梦想啦!”
想到那幅愿景,傅静思脸上扬起大大的笑脸。
克俄斯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禾下乘凉,但也被青年此刻的活力给感染到了。
“这是你的梦想吗?”他问道。
傅静思十分认真地说:“在我的家乡,禾下乘凉是每一个农业人的毕生追求。”
“这个杂交水稻,它种出来的果实是什么样子的?”傅静思的强烈推崇让克俄斯对这种仅有一面之缘的农作物好奇极了,他有些难以想象,那一株金黄色的稻穗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魔力,才能让眼前的黑发青年喜欢到眼睛都亮了起来。
傅静思有些苦恼:“让我想想该怎么给你描述呢?”
要怎样和一个没吃过大米饭的人灌输主食这个概念啊,傅静思顿感书到用时方恨少。
这时,丽莎正好推着餐车将他们点的餐送了过来。
一盘盘乡村大乱炖被端上餐桌,傅静思看着眼前这些让他腻味十足的朴素西餐,顿时有了灵感。
他指着那碟焦糖洋葱说道:“克俄斯,你看,这盘焦糖洋葱的份量很少。”
“是的。”克俄斯解释道,“这道菜很好吃,但调味很重,只适合当做前菜开胃,吃太多会口渴。”
“但有了大米饭一切就会不一样!”傅静思双手一拍,激动地说道。
“杂交水稻结出来的果实经过简单的加工后,就是一种叫做大米饭的食物。”
“大米饭味道清淡,任何你能想到的食物和它都是绝配!比如这道焦糖洋葱,我会吃一小口焦糖洋葱,然后再吃一大口大米饭,这样不仅不腻,还会觉得很香甜!”
“如果每天都吃小麦面包,那没多久就会觉得腻味,但是大米饭配上不同的蔬菜和肉类,永远也不会吃腻。”
“最重要的是,”傅静思神秘兮兮地说道,“大米饭的营养价值很高,产量大价格还便宜,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甚至是一个穷人,他可能买不起小麦面包,但他一定能吃得起大米饭。大米饭是最朴实的农作物,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
傅静思一边吃着这些令他倍感不习惯的傅人饭,一边对记忆里香甜的大米饭怀念万分。
克俄斯难以置信地重复道:“它能让所有人免于饥饿?”
克俄斯生活在温克帝国的都城,他位高权重,颇有些个人资产,享受着他这个身份能接触到的一切优越的物质。
但他仍然记得,十多年前,和族群一起生活在黑暗森林里时,周围的小镇有许多穷人过着食不果腹,只能以树皮和野果充饥的日子。
作为睿智的半人马,克俄斯知道贫富差距一直存在,贵族、富人们总有花不完的钱,平民特别是穷人们,甚至买不起一块黄油。
“对!”傅静思肯定道,“只需要一碗大米饭,再配上一盘番茄炒蛋或者是土豆丝,就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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