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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娘眼睛不好,也不只是因为总做针线活,而是因为她太爱哭了,眼泪就像六七月的雨一样,说来就来。
给叶逢春缝棉袄的时候,她总是一边缝一边就莫名其妙地开始掉眼泪,叶逢春问她为什么哭,她说闺女大了要嫁人了,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叶逢春说那她不结婚了,她自己能养活自己。
她娘又不同意了,让她不要说浑话,不嫁人的只有庙里的姑子,平常人家里的闺女要是不结婚就成了怪物,是要遭人说闲话的。
叶逢春想不明白,结婚听起来不像什么好事,毕竟一提到她要结婚,她娘就难过得哭成个泪人,照她娘说,那感觉就像是人用刀从她心口硬生生剜下块肉来;可她一说不结婚,她娘又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恨不得赶紧把她塞进轿子送到别人家里去,这时候旁人的闲言碎语又成了悬在她娘头顶一把随时都要掉下来的剑了。
叶逢春嫌她娘没出息,她娘反过来怪她自私鬼,她们像以前无数次意见相左的时候一样吵架又冷战,谁也不肯先低头认错。
只是她娘一边给她甩脸色,一边手底下针又走得飞快。
叶逢春想,大概是为了早点把她送出去吧。也不劳她老人家大驾了,她长了腿,自己能走。
……
“啪”,叶逢春合上了箱子,站起了身,长时间弯着的腰有些酸,她锤了锤腰间,温庆华立刻凑过来自告奋勇地要给她捏一捏。
叶逢春没有拒绝他,抬起了胳膊,享受着他小心翼翼的按摩,肌肉的酸意很快被揉开了。
“手法不错嘛,不比专业的差,专门学过?”她夸赞着,看着温庆华白皙的侧脸泛起红晕,垂下的眼睫颤抖着,听到他轻轻地“嗯”了一声。
其实是很像的,温庆华和邹志军,从相貌到脾性,再到风情神韵。温庆华的样貌要更惹眼一些,但整体轮廓也是偏秀气的,和邹志军一样都是让人越看越舒服的长相,两个人的性格也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爱大声说话,不喜欢和人争辩,处事耐心温和,擅长察言观色,从不会给人难堪,以至于有时候她和温庆华待在一块儿,常常会产生一些恍如隔世的错觉。
但他们俩到底不是同一个人。
对于叶逢春来说,旧人就是旧人,是历史,是过去,是一些已经沉淀了的回忆,没有必要再去找一个相似的人代替,就像箱子里这些旧物,即使它们已经陈旧腐朽无法使用了,她也不会再去特意找一些还能正常使用的同类物回来。她曾经依靠这些物品满足的需求,那些新生的事物可以更好地满足,甚至一部手机就可以发挥出箱子里绝大部分东西的用处。
“好了,不用再按了。”她拍了拍温庆华的背,温庆华立刻拿开手退到了一边。
叶逢春顿了顿,又掀开了箱子,把那件红棉袄捞了出来,再次合上了箱盖。
“都烧了吧。我不好拿走,留在你这里还占地方。辛苦你帮我保管这么多年了。”叶逢春平淡地说,看不到她背后的温庆华因为这一句话瞬间红了眼眶。
温庆华紧紧攥着手掌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他之前想,要是叶逢春愿意要这些东西,他就找辆车给她运到家里去,要是叶逢春不愿意要了,他也愿意一辈子替她留着,也是给自己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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