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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凉炜千率数百骑直入邺城,城内的羯人毫无防备,有羯人怔怔地看着迎面冲来的汉人骑兵,直接就惊呆了:“邺城怎么会有汉人骑兵……”刀光一闪,那胡人的鲜血飙射而出。
有胡人正拿了一件汉人女子的肚兜细细地嗅着,咧嘴傻笑,听得背后的马蹄声和尖叫声也完全不在意,世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打消他对这件肚兜的喜爱。
“噗!”那胡人背后挨了一刀,鲜血迸射。
有几个胡人正欢笑着走在街上,却见数百汉人骑兵出现在长街之上,怪叫一声:“汉人!汉人来了!”眼看一个个胡人被汉人砍杀,几个胡人转身就逃,有的冲入了路边的店铺之中,有的沿着长街狂奔,有的死死地盯着不远处的一条小巷子,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那带着烧焦的痕迹的小巷子。
“噗!”一个个胡人被骑兵追上,当街砍杀。
有胡人青年听着长街上的凄厉惨叫,看着周围惊慌失措的胡人,冷笑着:“不就是来了一群汉人嘛,慌什么?”他对汉人反攻邺城不但不惊恐,反而有些欣喜。男儿功名马上取,他想要能够建功立业就必须依靠他的武勇在战阵之中杀出一条血路,成为羯人最著名的大将。他几乎已经想好了如何在攻打邺城的过程之中斩将夺旗,一举打出他的名号,可是这些该死的汉人竟然投降了,那他的功名在哪里,他的武勇怎么表现?最恨这些不敢厮杀的懦夫了,他一点点功劳都没有。至于杀了邺城的所有汉人,这种根本就与战功无关,他有什么理由被众人关注?
那胡人青年听着长街上的惨叫,只觉这是长生天听见了他的祈祷,给他实现愿望的机会。
那胡人青年轻轻地抽出了腰间的宝刀,站到了长街之中,远处惨叫声和马蹄声越来越近,隐约已经可以看到战马上的汉人。
那胡人青年手指松开,又握紧了刀柄,低声道:“来吧,我要杀光了你们!”他膝盖弯曲,蓝色的眼睛之中带着坚毅,身上的褐色破烂衣衫与其余胡人身上的锦衣截然不同。
汉人骑兵队伍飞快地靠近,无数胡人从那胡人青年的身边跑过,有人充满崇拜地看他一眼,有人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急急忙忙地逃走,有人几乎撞在他的身上,被他高举的长刀吓退。
那胡人青年默默地计算着时间和速度:“我的长刀有四尺三寸长,战马的奔跑速度是一弹指三尺,我一刀砍下汉人的头领之后战马距离我还以一尺多,足够我跳进右侧的店铺之中了。”那胡人青年计算好了一切,死死的盯着越来越近的炜千一眨不眨。
战马疾驰,炜千瞬间就到了那胡人青年的面前。那
胡人青年看准时机,猛然一跃而起,一刀砍向了炜千的腰部,几乎在同一时间,炜千一刀砍向那胡人青年的脖子。
两人都没有格挡的意思,全力出刀。但那胡人青年的眼神露出了鄙夷和胜利,炜千的那一刀的力量和速度都远远没有他快,他将会首先看中炜千的腰部,运气好直接将炜千腰斩,运气不好也能砍得炜千失去浑身的力气,炜千又怎么可能在腰部几乎砍断的情况之下继续一刀砍向他的脑袋?短短的一刹那间,那胡人青年心中得意地冷笑着,在所有胡人惊慌失措的时候他拔出长刀拦路阻挡汉人骑兵,这叫做镇定无比,他步卒挑战骑兵并且一刀砍杀了汉人的骑兵将领,这叫做勇气无敌,汉人溃散,胡人勇气大声,这叫做力挽狂澜。如此英雄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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