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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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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炒作吧, 连身世都拿出来炒作, 没有下限。]

[不喜欢连,活该孤儿,活该被遗弃。]

只是这一次,这些内容被网友格外激烈地回怼回去,随后被淹没,再也不敢吭声,甚至有不少怂一点的,直接选择删除自己的言论。

[天呐,这种时候了怎么还有人在找受害者身上的错处?那女的自己都承认了,你还要什么证据?眼瞎耳聋建议去看医生,而不是在这里上网恶臭发言。]

[呵呵说实在话,就是没出这事之前,我们连姐也火到不行好吗?什么样的脑子能说出这种猜测,心理有疾病喝点中药调理不好的话,这边建议亲亲直接喝□□呢。]

[、、、、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也不喜欢你,你出门被车创4好不好?]

而关于证据的问题,文心福利院也站出来发布了一份声明——

他们确实是于18年前在福利院附近捡到了连锦里,后来因为一些特殊缘故,在9年前才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

既证明了事情属实,同时还印证了连锦里在直播中的说法——情况特殊,可以告。

网友分析:

[遗弃罪所包含的犯罪行为是一个持续状态,属于继续犯;追诉时效的起算应当从实行行为终了之日起。

这里终了日期的确定有两种不同情况:遗弃人一方的状态发生变化,或被遗弃人一方的状态发生变化。

按照这件事情来看,应该是后者所属情况。]

[那么被遗弃人被其他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所收养,且法律程序发生效力,按理来讲,就是遗弃行为终了,即追诉时效起算的日期,虽然这种情况在实践中非常少见;

但按照文心福利院给出的声明,很明显,福利院对于连锦里的法律收养程序生效在九年前,以这个时期来算,遗弃罪的追诉时效刚好未过十年的期限。]

难得一场大瓜脉络如此分明,当事人又果决利落,网友吃得拍手叫好。

最后有热心网友整理了详尽的吃瓜总结,让那些还想要继续挑刺抬杠的键盘侠彻底哑口无言。

而接连两次都以起诉的手段进行维权,连锦里也光荣成为营销号最不敢造谣艺人之首。

-

晚饭后的例行团建,小屋内众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电视里播了点剧目,其中还有孟疏雨的友情出演,只可惜屏幕闪闪烁烁,却无人在意。

众人全部低头在看网友的吃瓜总结。

所有疑点全部变得清晰分明,唯一还值得讨论的点是连锦里对于“生母”的态度,以及“生母”是否是生母。

当事人本人是唯一一个在认真看剧的,且她看得津津有味,仿佛网络上关于自己的腥风血雨不沾染她本人分毫。

她甚至分出神,跟某位特别出演的演员本人聊天:“诶,没想到你戏路还挺广嘛,我觉得你长得挺可爱的,但这么一看,演御姐也很有气场。”

演员本人也就是孟疏雨听完沉默了两秒,有点恼羞成怒。

业内说她长相可爱,通常还有一层意思,是在说她的身高有短板——她只有159。

“干嘛!没见过气场180的矮子啊?!”

连锦里本人却没有这个意思。

她闻言诧异地看了对方一眼:“你很矮吗?”

此时众人坐着,看不出身高如何,连锦里往日里也不留意这些,一时得不出结论。

孟疏雨:“......”

她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是故意戳她痛处还是真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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