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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吧,”苏叶对此持保留意见,万一有人没喝水呢?

不过已经过去六七十年了,即便那会儿人还活着,现在也已经死了。

“看来他的实验成功了,你就是最好的例子,”苏叶撇嘴,眼前这位怎么也算百岁老人了吧,结果外表竟然这么年轻。

“不,我宁愿死了,”史密斯一想到那种敲骨吸髓般的疼痛,就不可抑制颤抖起来,连连喝了好几口烈酒,才没有恐惧到抽搐过去。

“那你为什么不自杀呢,不要说死不了,你只是比普通人更健壮,新陈代谢更快而已,但不代表你不会死。”

之所以到现在还活着,哪怕忍受千刀万剐一般的疼痛,还不是贪生怕死。

这没什么可耻的,谁不怕死?

只你既然获得了好处,付出代价不是应该的吗?

质量守恒定律,有得必有失。

比如唐泰斯,陷入时间门循环里,看似有了无尽的生命,但永远只能活在那几年,还被限制了地域。

再比如传闻的吸血鬼,他们强大俊美长寿,却只能在黑夜出没,吃不了食物,靠鲜血充饥。

而苏叶按理来说,以她的身体素质,在小世界本该是最长寿的人,可事实上,她活得并没有那么长。

不是她主观要死亡,而是当那个世界的羁绊消失,她也会随之失去生机。

所以以一个世界为例,她并没有长生,甚至都没有长寿,顶多高质量活着,很少生病罢了。

史密斯一震,不由移开视线,眼神闪烁。

苏叶环视了一圈这个古旧的鞋店,警告道,“存在即合理,我不会因你寿命长,就对你采取什么措施,但千万不要破坏法律,突破道德底线,做一些不该做的事,尤其是仗着你寿命长的优势,不然……”

“不不不,”史密斯连连保证,“我虽然痴迷漂亮的脚,但我绝对没做过不好的事,我和她们是公平交易!”

正因为这样,苏叶才没对这家伙做什么,不然按照她的脾气,是要直接把人打回原形的。

这家伙顶多就是拿利益诱惑,然后偷看她的脚罢了。

而对于其他女性而言,看一看脚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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