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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布瑞克真心想要的话,很快就能入手一套,他如此说,不过是想要和苏叶拉进距离罢了。
而苏叶也仿佛什么都没察觉,和人推心置腹,“是啊,我也喜欢庄园,布朗家那套我原本打算自己留着的,以后夏天也能过去度个假什么的,可见过之后,大失所望。房子太老了,不仅外部墙皮脱落严重,里面的房间也格外逼仄。我喜欢那种房间大,窗户更大,透光性能好的,那座庄园完全不符合要求。”
布瑞克点头赞许,“是啊,之前的老房子为了节省窗户税,都只装很小的窗户,不像现在,大部分新房都是落地窗,甚至是一整面玻璃,能接触到大面积阳光。我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迟迟买不到心仪的庄园。”
“他们总说那种房子代表着历史,带着浓厚的艺术氛围,可房子是拿来住的,尤其是乡下用来度假的庄园,当然越舒适越好,如果想要历史感,想要艺术性,可以重新装饰一番,我想古董,绘画,雕塑,摆放进去,那种感觉不就来了。”苏叶继续输出这个时代并不主流的观点。
虽然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新贵族已经崛起,但老贵族依旧是主流。
为了彰显老贵族和新贵族之间的区别,他们更加讲究历史,传统等文化,立志于展示自己高贵的出身,以及家族底蕴。
而史密斯作为一个波兰来的商人,之前只是普通家庭出身,再加上波兰没有这么浓厚的新老贵族阶级壁垒,思想更偏向主流和激进,这么想也无可厚非。
布瑞克微微皱眉,虽然他家发家也就是从几十年前开始,可加加减减,也能说是传承百年的家族了。
加上他家是开银行的,而贵族一个显著特征,一多半资产会存在银行吃利息,比如贵夫人的嫁妆,贵族小姐慢慢积累的嫁妆,基本都不会拿去投资,都存在银行。
所以布瑞克是受到那些老贵族欢迎的,新贵族就更不用说了。
他们做生意需要贷款,账务往来需要银行走账,谁没事去得罪银行行长,即便只是一家小银行。
因此,布瑞克是把自己当成了老贵族的一部分,很赞同他们的讲究和理论。
这不是什么守旧,而是维护贵族该有的体面,是体现阶级的最好方式!
不要以为有了几个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其实在老贵族眼里,你就是受人鄙视的暴发户。
现在苏叶在布瑞克眼里,就是这样的暴发户!
他看不起兰伯特·史密斯,觉得他无知且可笑,意外得到了一座拥有百年历史的庄园,竟然不知道珍惜,因为那些所谓的便利,就随随便便卖了。
难道他不知道,那所谓的便利,贵族们通过使唤仆人,都可以得到吗?
果然暴发户就是没见识,连一点雇佣女仆的钱,都要算计,实在叫人不愿深交。
可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布瑞克还不得不捏着鼻子附和苏叶的话,“您的真知灼见,叫人耳目一新,对了,听说莱特律师是您的委托律师,这是真的吗?”
他不想要再听没见识的人大放厥词,连忙转移到正题上。
“是的,他可真是一位厉害的律师,真的,我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幸运,在来英国蹉跎了半年后,竟然碰到了莱特。”
说起这位律师,苏叶显得极为兴奋,整个人都手舞足蹈起来,“我原先在波兰做生意,赚了一点小钱,但您知道的,波兰那地方,实在太小了,完全没有发挥的空间。于是我就想出来闯一闯,而伦敦,是全欧洲最好的城市,是富人发财的天堂。然而上帝似乎对我这一项决定不满,刚到伦敦,我就病倒了……”
她滔滔不绝,讲述着史密斯的悲惨遭遇,渲染着自己有多可怜多无奈,然后在她绝望想要离开伦敦,回到波兰时,幸运的遇上了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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