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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游客。”

富顿交代了被害者名单,是他外出主持宗教活动时盯上的。

被害人都是男性,有着灰蓝色的眼睛,基本在三十岁左右。另外,他们的皮肤都很干燥。

“没有仇怨,我只是为了取他们的皮肤用一用。你们读过《针线活》,应该都懂的。制作人皮服装,它能帮助我们远离死神。”

“谁和你是‘我们’?!”

布兰度一点也不想懂怎么会有人把书里的鬼话当真,但该问要问清楚。

“为什么要新做一件人皮衣服?你曾经借人皮避过了一场死亡?”

“没错,十二年前我借助人皮躲过了一场死亡。”

富顿不避讳地承认,却没有细说过程,而是如痴如醉地赞美起《针线活》。

“《针线活》是神奇而伟大的书籍,可以帮助我们超脱人类宛如蝼蚁的宿命。

有了它的指点,我获得了重生。你们也读过书了,其实我们可以一起成神的!我可以分享我的实践经验。”

富顿像是忘了自己的处境,没了愤怒也没了惶恐,试图开启传教模式,搞“化敌为友”。

埃里克丝毫没看出《针线活》的神奇,那就是一套带来血腥、疯狂与毁灭的书籍。

“别转移话题!十二年前,你是怎么利用人皮避开死亡的?你怎么知道死亡会来,又杀了哪些人制作旧的人皮斗篷?”

富顿被打断了传教,脸色有一瞬的阴沉。

这一神色细节变化被布兰度三人瞧个正着。

西格立刻点燃一根火柴,“呵!现在这种时候了,你还不老实交代,我还是直接烧斗篷。”

说着,西格抓起斗篷一角,就要点燃它。

“不要!”

富顿大喊,“我交代。从教堂我的卧室走暗道,可以通往一个地下室,人皮都在那里。”

这句话应该是真的。

布兰度却看出了富顿对十二年前的死亡事件依旧避而不谈,为什么要隐瞒呢?又隐瞒了什么呢?

在西格之前的调查里,十二年前,富顿从康沃尔郡升职来了伦敦教区。

神父一直都是深褐色的眼睛,而眼前的这个人交代被害者都是灰蓝色眼睛。

布兰度想到什么,把斗篷交给西格。

捡起了煤气灯重新点亮,持灯走向富顿,径直把灯怼到了他的眼前。

煤气灯的光线昏暗,就算直视也谈不上刺眼。

一般人被照了只会下意识闭眼,富顿却是克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他的语气甚至带上一丝惊恐,大喊:“拿开,拿开!不要照我!”

布兰度确定一件那个猜测,“其实,你不是真正的富顿神父,神父在十二年前来伦敦入职前被你杀了。

你们长得很像,所以你认为可以将他当成替身,用他的人皮制作了第一个躲避死神追铺的「隐身头罩」。

而你口中的「死劫」是从眼球变色开始的,原本灰蓝色的眼睛成为棕色,同时你开始害怕阳光闪耀。

那种感觉很痛苦。想一想什么东西怕阳光?你认为只有鬼祟之物才怕阳光,所以你觉得自己被死神盯上了,让你从正常人类变为了不容于人间的怪物。对不对?”

富顿惊愕地抬头,他没说话,但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会知道?」

布兰度:“我还知道这些年你的视力在不断下降,这就是你口中的死神气息浓郁起来。

依照英格兰习俗,13是不祥的数字。这些年你研究各种古怪宗教仪式,愈发认定在眼睛变色的第十三年会有大劫。因此,一定要做新的人皮斗篷才能有效避难。”

富顿听到这些话,脸色变了又变。

他想要掩盖杀死真神父的事实,是希望能在判刑时争取宽待,可眼下老底被戳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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