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64(1 / 2)

加入书签

生人,张口试图说点什么,但是发现没有一个话题是合适的。

伊斯米几次张口想要问问这次来大都会的工作,但是想到自己在就餐前就想好的,餐桌上坚决不主动提起工作的想法,又闭上了自己的嘴巴。

其实想想工作也没什么好问的,她猜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商业谈判,从之前提姆提起来的语气就能猜到,他大概是临时抢走了某个下属的的工作,自己借着这个借口离开了哥谭。

反正在哥谭也不能出门,不能上班,还不如换个城市上班,提姆大概是这样想的。

什么上班狂魔。

伊斯米突然有点怀疑自家上司除了在韦恩企业上班和晚上夜巡之外,压根没有属于自己的日常生活。

想想这两件事情基本上就可以填满一个正常人的时间表,而一个正常人还需要8小时充足的睡眠。

嗯,也许提姆睡的更少,毕竟他看起来靠咖啡就可以神志清醒的活命。

时间管理大师。

提姆在琢磨着,伊斯米除了喜欢红罗宾以外,还有什么额外的兴趣爱好。

从他搜集的资料来看,除了上班和日常锻炼,伊斯米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研究小红鸟了。

不逛街,没有朋友,超级无敌大宅女。

坚固的就像没有缝的鸡蛋,苍蝇也无处下手。

餐前面包送到了两人面前,两人面上不显,心里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伊斯米拿起叉子,咔嚓一声把叉子插进了烤的酥脆的面包里。她叉着小面包在热腾腾的酱里滚了一圈,然后评价道, “味道不错,面包的火候烤的正好。外表酥脆而不干,黄油抹的恰到好处不显得腻。”

场景宛如美食吃播现场表演,恨不得使出十八般武艺来把这个小面包夸出花来。

书到用时方恨少,伊斯米在反思自己平时为什么不多看点美食吃播视频,现在就连夸好吃都夸的干巴巴。

生硬的就像教科书里对于食材的解释说明。

提姆也拿起叉子叉进了面包里,没有沾面包酱,直接咬了一小口。

“这家的餐前面包很有名,看来没有选错地方。你要是喜欢的话,还可以让他们多送几份。”

提姆也想象伊斯米那样用丰富的词汇夸夸面包好吃,但是他憋不出来。

他的日常就是指挥别人,给可疑人物拉名单,夸奖的词使用频率使用频率低的可怜。

词到用时方恨少,提姆决定回家就看一本修辞学大全,弥补一下自己因为被工作填满而格外匮乏的词汇量。

虚伪的寒暄后,两人沉默地吃完了餐前面包,侍者收走了装面包的小竹篮,端上了滋滋冒油的牛排。

红酒倒进透明的高脚杯,伊斯米下意识的想开始一些职场上敬酒的环节,然后想想面前的是自己的攻略对象提姆,忍住了这种冲动。

冷静,伊斯米,你现在是在疑似约会的场景中,正在尝试攻略你的任务对象,而不是在上班。

她捏住高脚杯细细的柄,透明杯中的红酒摇晃,笑着看着提姆。

提姆被面前金发少女的笑容晃的走了下神。灯光在透明的酒杯上反射出金光,让自己心动的女生捏着透明的高脚杯冲着自己笑。

她捏着高脚杯微微前倾,发出了邀请的暗示。

看着提姆愣了下神,伊斯米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