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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家家规森严,宁骁和李如馨横死路上,不能进祖坟,便葬在了花神堂旁边的公墓中。
和都春想象中的不同,公墓并无多少肃穆之感,反而多了几分静谧和谐。凉爽的风吹过墓园中的野花和松柏,空气中都漾着草香,相当怡人。
园中的花木似是知道花神今日莅临,卯足了劲儿摇曳摆荡,似在和神君打招呼。
都春和宁念明并排走着,和昨晚一样,他用小拇指悄无声息地勾住宁念明,低着头掩盖傻笑。
甜蜜是一种薛定谔式的感觉,只要你认定,它就存在。
都春的小心思很快被宁念明发现,他偷偷挠了挠都春的手心:“笑什么呢,嘴角要上天了。”
都春不过脑子、或者说他脑中被宁念明所占满,根本没有多余的脑细胞去思考,他于是道:“这里真好啊,特别适合谈恋爱,我们以后常来。”
宁念明脚步一滞,宠溺又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活了二十七年,还是头一回听说墓园适合谈恋爱的。
墓园大而空旷,连个摆渡车都没有。走了片刻,宁念明忽然停住,撑着双膝:“都春,我有些累,找个地方歇歇。”
都春连忙扶他坐到一旁的长凳上。
宁念明对这里很熟悉,指向前方,温声道:“不远处有个小卖部,帮我买瓶矿泉水吧。”
宁念明不是个喜欢使唤别人的人,都春刚来花店“当学徒”的时候,宁念明都没有支使他做这做那,此刻都春的恋爱脑稍稍褪去,心中疑窦丛生,却还是朝小卖部走去。
“宁哥,你要的矿泉水。”都春返回,略带歉意,“等久了吧。”
小卖部看上去很近,但墓园的路都有既定路线规划,都春绕了好几个圈儿,才摸到小卖部门口。
“不久。”宁念明却莫名其妙地笑了。
下一秒,他捞过都春的右手,浅浅印下一吻,又朝无名指上套了个物件儿。
都春手中的矿泉水“砰”地砸在地上,明白了宁念明刚才故意把他支走的原因。
是一只草编戒指。
毛毛草应当是新鲜掐下来的,都春的无名指末端,还沾了些汁液。
草根和指根皮肤相处,抵着血管,如悦动的音符,酥酥麻麻地将欣喜传递至都春的心尖。
宁念明和都春十指紧扣,感受他的温度,甚至触碰他的心跳。
他虚空的双眸对上了焦,探寻着都春的脸:“不久,时间正好。”
都春越看这圈绿色越喜欢。
仿佛它超出金银,胜过铂铱;仿佛它是这世上最渺小的一个宇宙,也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一颗红豆。
他好似掉进一罐红豆糖水中,巨大的甜蜜浸入心间,令他说不出完整的话语:“毛毛草,好看,好喜欢。”
都春害羞得不行,想找个话题转移一下尴尬。他记得宁念明每次提到花儿,总爱科普花语,便问:“毛毛草的花语是什么?”
“唔……毛毛草其实没有花语,”宁念明喉结微动,在都春手背郑重印下一吻,“就像我们之间,也不需要更多的解释和定义。”
……
“爸,妈,”宁念明带着都春,摸索着在一块墓碑前停下,“好久没来看你们了。”
“和你们正式介绍一下我的爱人,都春。”宁念明声音淡淡的,正经之中又有雀跃,“你们一定会很喜欢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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