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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体贴与细心;而现在,她居然开始思考如何回报他的爱——过去二十二年里,她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成为贵妇,也想过自己可能因为男人沦为乞丐,但从来没有想过回报那些男人。
她可能真的很爱埃里克——不,她就是很爱埃里克。
“不管怎样,我得先给自己找个爱好,”她想,“不能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我的嗓子好像还不错,《魔笛》里夜后复仇那一段,很多人都唱不上去,我却能扯着嗓子喊上去……也许,我能成为一个歌剧演员?”
切莉决定让埃里克教她唱歌。
——
她又在玩拙劣的勾引把戏。
用完晚餐,埃里克将腿上的餐巾扔在餐盘上,走向三楼的乐器室。她的餐盘里明明还剩几块小牛排,却和他一起放下刀叉,跟了过来。
他没有管她,打开乐器室的门,坐在书桌前,继续写之前没有写完的曲子。
她如同一个轻飘飘的芭蕾舞者,跑过来坐在书桌上,故意在他的面前跷起两条腿。他几乎能从她轻薄的裙摆上看到两条紧实的蜜黄色大腿。
“去换条厚一点儿的裙子。”他不自觉攥紧钢笔,冷冷地命令道。
“等下就去换。”她眨巴着眼睛答道。当她想要一条漂亮的裙子,一根昂贵的项链,一次路线由她决定的旅行,就会露出这个狡黠又惹人怜爱的表情。
他看她一眼,低头继续写作曲,却早已经忘记下一个音符的位置:“说吧,找我什么事。”
“你觉得我的嗓音怎么样?”她晃着腿,抢走了他的钢笔。
“很好。”
“好敷衍,不能具体一点儿吗?这么说吧——”她眯起眼睛,娇媚地咬住了钢笔的笔盖,“你觉得,我有没有可能成为歌剧演员?”
他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个阴谋,就像她打算逃跑前,撒娇让他去买野草莓一样的阴谋。
至于,她的嗓音怎么样,有没有唱歌天赋,谁知道呢。假如他没有爱上切莉,也许会找一个芭蕾舞女或不起眼的歌剧演员当傀儡,用催眠手段把她捧成举世闻名的当红名伶,让世人知道,他虽然面目可怖,却拥有非同凡响的才华。但现在,他只想当一个有家室的普通人。
他没有立刻否认切莉的天赋,而是问道:“为什么想成为歌剧演员?”
“我不想再这样无所事事下去了——还记得今天给我们领座的那个女孩吗?”
他摇摇头,完全不记得。
他只记得他们从歌剧院后门出来时,她朝一个胡须刮净的猎鹿帽男人望了好几眼。
“我认识她,她是我妈妈朋友的女儿,今年才十九岁。十九岁就老成那样了,多么可怜!”她蹙着眉头,激动得唾沫四溅,“我去打听了一下她的近况(他冷淡地想:“她打听这种事干什么?”),她丈夫是个穷困的作家,稿费还不够坐公共马车,完全靠那女孩养活。女孩干完领座员的活计后,还得去咖啡馆接他回家,因为他太瘦弱了,总是被抢,她得去当他的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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