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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乐手被他以一种不容置喙的力量领导着。

在指挥台下,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幽灵;在指挥台上,他却是一个居高临下的领导者。

怪不得交响乐演奏会,指挥的名字总是排在最前面,因为他是所有乐曲的节奏、结构和情感,是一场演奏会中最沉默,也是最掷地有声的掌舵者。

埃里克的手上没有任何乐器,也没有五线谱和羽毛笔,切莉却有一种感觉,是他创作了这首乐章。

要是他面具下的脸庞足够英俊的话,切莉可能就爱上他了——不要钱也要和他谈恋爱的那种爱。

一曲完毕,她鼓着掌站起来,提着裙子跑到了乐池边上。埃里克正抱着手臂,跟一个小提琴手说话。他没有拿乐谱,却准确地指出那个小提琴手在哪一章、哪一页、哪一个乐句犯下了错误。接着,他又对小提琴手身后的长笛手说了同样的话。

切莉一开始并没有把他训斥那些乐手的话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听觉和记忆力是如此惊人,竟能从这么庞杂的乐声中,分辨出是哪个乐手犯了节拍上的错误。

说完以后,他走到乐池边上,单手扣住地板的边沿,轻而易举地跳了上来,走到她的身边:“有事?”

她眼睫毛扑闪了一下,看向他面具眼洞后金黄色的眼睛。她其实不太喜欢这种金色的眼睛——太像野兽的瞳孔,狼、虎或狮子的眼睛都是这个颜色。刚开始,她与他对视的时候,还以在跟一头丑陋、未开化的野兽对视。现在,她发现自己错得离谱,金色的眼睛并不丑陋,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丽。想到他刚刚翻身上来时,身手如此矫健,手臂的肌肉紧绷而结实,她的心就像被擦出火花似的滚热。“有事?”他又问了一遍。

她点点头,本想长篇大论夸奖一下他的指挥,搜肠刮肚半天,才想起自己压根不懂音乐——她之所以能体会到那首乐曲的奇妙之处,只是因为被他的魅力折服了而已。

“这个男人有钱又有魅力,”她想,“我一定要得到他。”

于是,她放弃了累赘的长篇大论,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上了他脸上唯一没被遮住的地方——嘴唇。

埃里克怔住了。

就像他猜想的那样,她是一个天生的调情高手——也许是后天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被她吻了。她的嘴唇没有看上去那么干裂,贴在他的唇上时,犹如蜂蜜般柔滑而甜蜜。她像玩游戏的天真小女孩一样,玩闹似的碰着他的唇,一触即离,又迅速贴上来,若即若离地逗弄着他。

他没能像专注于床笫之事的小说描写的那样,品尝到她口中的唾液,却闻到了她脸上润肤膏的香味。原来,他之前闻到的麝香气味并不是香水的味道,而是润肤膏被她的肌肤吸收后散发出来的香气。他的血液被她脸颊上的香气引诱得勃然沸腾,一股奇异的亢奋烧灼着他的喉咙。

他闭上眼,被她吻得几近焦渴了。

半分钟后,亲吻结束了。她又吻了吻他的面具——那个他亲生母亲为了不看见他丑陋的脸庞而送给他的面具。如果说之前的吻,让他的欲念浮动;这一吻则令他有些惶恐了。

她轻抚着他的面具,柔声说道:“我没什么事,只是想知道天才的嘴唇和凡夫俗子的有什么区别。去吧,继续表演,我会在台下看着你。”

说完,她后退两步,理了理披肩,朝他抿嘴一笑。

她捋头发的时候,他再次看见了她腋下淡褐色的绒羽,于是只能发出一个简短而干涩的喉音:“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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