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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长地出了口气,将已然看完的卷宗放在桌面之上,卷宗遭烛光辉映,宛若披上一层淡淡的薄金之色。高大魁梧的男人无声静坐,目光狰狞,如狼如虎。
“大可汗,你究竟在甚么地方躲着?”
……
三月时间一晃而过,在收揽了各方人才之后,阿克玛开始有条不紊地建立政权。他是狠辣的,大可汗那些不到五岁的孩子也连着杀死;但他又是仁慈的,纵然是曾经效力于大可汗的部署也会毫无瓜葛的任用。
而阿克玛对于权力的熟稔与把握,让一直冷眼旁观的陈旭暗自心惊。
做大可汗和做一个大酋长是完全不同的事情,虽然这听起来大同小异,但细枝末节处足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天赋和对权柄的嗅觉,而阿克玛曾经做的大酋长也不算很好,至少在奉行秩序的陈旭看来,此人做大酋长时,只是胸腔塞满破坏欲望的疯子,而他唯有在那蛰伏的七年时间显出了些独到的掌权法子。
但现在他看见了一个君王——难道这世界上,真有所谓的“天生王者”?
陈旭原本不信。
现下亲眼见了,才有些半信半疑起来。
阿克玛将大部分权利拢住之后,开始不急不缓地梳理手底下的人,分功行赏,挖出间谍,杀死叛逆,碾碎不遵……一切的一切,竟然稍微熟悉之后就能上手了。
陈旭用三个月意识到阿克玛是个比大可汗更可怕的君王。
他印象中,大可汗是上一代可汗的小儿子,杀死了自己的所有兄长之后成为大可汗,而他当时才三十岁。但现在,大可汗已经五十七岁了,这个年纪的人在草原上都堪称稀有——他已经称得上是个老人,而他最大的孙子都二十了。
大可汗地区是雄鹰,是猛虎,是豺狼。
但他已经老了。
眼前的阿克玛不到三十岁,却比对方更狠辣、更果断、更嗜血。
衰老的雄狮最终的结局只有被更年轻更强壮的雄狮击败而后驱逐,陈旭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承认了阿克玛的地位,作为大可汗的才能,他也决心将自己的忠诚彻底地献给对方。
当然,前提是后者的确信任且器重他,比之曾经的大可汗有过之而无不及。
曾经的大可汗太过宠爱那楼兰的女子,太过将那女人的话听在耳中,但阿克玛根本不在乎那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楼兰姬妾,直接奖赏给了下属。
而他自己宠爱的女人,那位同样拥有大齐血脉的温雅女子,也有着让陈旭颇为欣赏的优点——“她”是个哑巴。
陈旭本人虽然聪慧,但他压根儿没想过要踹掉顶头的上司自己独立。
独立哪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舒服?更何况,他的血脉决定了他不会被西戎人接纳——做军师和文士还好,但做头领?没人会真心实意服从一个文弱却聪明的头领,这些人粗蛮却傲慢,只信仰强大的人。
因此,在陈旭下定决心真正忠诚于阿克玛之后,他的工作效率与工作热情更是上了两个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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