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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斯微微一愣,终于确定了,这真是自己咬的,就自己这牙口,能咬得不见血倒算是高裴运气好了。
“你实在没必要拿手给我咬,”琼斯的眼神带着些许无法理解“拿手帕都行啊。”
“”高裴弯着眼睛笑,没多做解释。事实上他刚开始的确打算让琼斯咬手帕,结果手刚伸过去,王子殿下就和闻着味似的,抓着他的腕子上牙就咬,痛苦时两颗犬牙直刺进肉里,平和时又如奶狗磨牙,直蹭得他一手口水。他要抽出手,琼斯便很委屈,在床上辗转反侧,把他看得极为心疼,只得继续让他咬着了能为他承担一些痛苦也是好的。
琼斯哪记得这么多,和女巫的对抗把他折腾得头昏脑涨,喝了点水竟是又有些困了。
此时已是傍晚,黄昏的暖光如一位青涩的少女,提着花边裙摆徜徉在明暗之间,透过门缝照出一格淡淡的鹅黄。
风铃叮铃铃地响起来。
门影中簌簌闪过几道暗色,快得几乎无法捕捉。
正是夏季的末尾,天气炎热,一丝风都没有。
小丰收节快结束了,从乡下归来的马蹄声成群,远处还能听到乐队的奏乐声,愉悦而轻快,小麦酒的香气盘旋在迷星城的街巷中,收获着不尽的欢声笑语。
风铃还在不知疲倦地响着。
叮铃铃
高裴眸光骤冷,银白色的长剑在刹那间出了鞘。
他只是微微一侧身,剑身激起一阵劲风,扫下数把只有小孩一指细的暗器,丁零当啷地落在地上,冒出丝丝白烟。
数不清的暗影疾速穿梭,暗器从四面八方破窗而来,琼斯猛地披上被子翻身下床,他随手拿起刀,与高裴背对背站立“你觉得有多少人”
“都是普通刺客,从气息来看,应有十二人。”
“怎么看出是普通人”
“这是试探,他们没有把握将我们在杜兰宫内杀死,所以任何容易追查
到主谋身上的刺客都不会任用。普通人线索最少,且多是死士,最适合派进宫内当试验品。”
听着他的分析,琼斯将被子向上一抛,裹去一堆细针,被消耗掉的精神力在这一刻又重新充满了身体“行啊,派普通人来,这么看不起我的倒是少见。”
话音刚落,挂在窗台的风铃便四分五裂,扰人的声音彻底终止,取而代之的是令人窒息的死寂。
“这可是名贵的陶瓷,当刺客好歹也学学识货。”琼斯斜斜扬着唇角“你们想用命赔”
没有人回答。
黑色的魅影。
如一阵风。
如数只昼伏夜出的蝙蝠。
门吱呀开出一道缝,还不到夜晚,他们却快得只能见到披风的一角。按理说披风是刺客的禁忌,这会让他们多出许多破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可有时,纯黑的披风在风里飘荡时,这又是他们身份的象征。
毕竟蝙蝠与渡鸦都有翅膀。
琼斯紧紧握着刀,他的肌肉绷紧,全身都进入了戒备状态,被刺客荡起的微风在他周身徘徊。蓦地,他的眼角瞥见两道霜白冷光,下一瞬间他便旋身飞起,如闪电一般削去鸟类的羽翼,强化过的肌肉爆发出堪称恐怖的力量,他的刀划破软甲,直达心脏。
一面披风落下了。
刀尖滴着血,琼斯缓缓站起来,他的脚下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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