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19(2 / 2)

加入书签

宴笙哭笑不得,他抬起手背看了看,干脆举到了叶枫眼前:“看看看,看仔细了,别认错了。”

冰凉冰凉,打在手背还有点疼,他缩回手借着手里的雨水拍了拍额头,捏了捏鼻梁。

后面的一切他根本不想再回忆,若不是现在荒郊野外,大风大雨,他早弃伞跑路了。

叶枫没有察觉宴笙的羞耻,盯着宴笙的手背语气疑惑。

“为什么你的红痣时有时没有?”

宴笙还没回答,叶枫仿佛猜到了答案。

“你用了遮瑕之类的盖住了,你皮肤白,用点遮瑕的话也不太看得出来。”

宴笙点了点头,他会想要遮住红痣源于上大学时,老师的一句无心之语。

那是给他们讲刑侦概论的老师,一个风趣的老头子。

他说做这行其实算是弱势群体,又不能配枪,格斗呢也比不上警察,而且人都有柿子捡软的捏的特性,他们还往往最容易被坏人找上。

资本主义国家呢,很多时候,有钱人就爱打官司搞来搞去,虽然都是民事诉讼,但是用到他们的地方也很多。

往往一个关键的证据就影响了成败,有钱人未必要脸,未必讲道理。

输了官司,不爽要找补,盯上提供决定性证据的人很正常。

一定要学会在工作中隐藏自己的特征。

工作时把自己打扮的丢人堆里看不见最好,千万别特立独行搞点什么耳钉,唇钉这些极其容易被人记住的东西。

有的人输了官司,心里不爽,有心认清记住他们,这些极富个人色的标志简直是靶子。

自从那之后,宴笙就开始有意遮掩自己的红痣。

这么多年过去了,基本上出现场前,补点遮瑕在手上成了他的习惯。

平时倒是经常忘记,今天他其实也是抹了的,只不过雨里待了这么久,冲没了。

没想到就被叶枫发现了。

时隔多年,那个风趣老头的话终于得到了现实的印证。

这颗红痣成为了别人认出他的记号。

不过宴笙觉得,好像不是坏事?

他也终于记起了喝得微醺的那晚,他信誓旦旦入职后要去查这个叫叶枫的警官究竟是哪的,然后酒醒了就忘记了。

他还记起来,自己当时想的是,以后有多远离他多远,现在看来好像躲不掉了?

“宴老师,你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吗?”叶枫看宴笙面带微笑,沉默不语,显然是陷入回忆。

宴笙点了点头,轻吐一口气:“是啊!小朋友你知道吗,我这辈子被当成不良市民一共三次。”

“嗯?”

“两次干脆利索的被制服,一次被礼貌请进了局子,前两次都是你。”

“啊?”这下轮到叶枫惊讶了,虽然他记得在云孜牧华的酒吧街见过这个手有红痣的男人,可是他真的不记得当时怎么制服他的了。

“我对你动粗了?”

“没有,只是你的样子比较吓人,一副秉公执法的模样。我当时都十分心虚,生怕被你发现什么我没有发现的违法乱纪行为。”

叶枫瞧了一眼宴笙,总觉得他这句话一点不像真的。

“你看我做什么?那会我刚从国外回来,你知道的外国很多不一样。”

“我们这里法律不容许的很多事情,在国外稀松平常,若是我在国外习惯了,回来一个不留神就犯事了怎么办?”

叶枫郑重的摇了摇头。

“怎么?你不信?”宴笙笑着问,其实他也觉得自己满口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