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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回,应该是什么商业酒会。他?应邀前去?,站在角落。侍应没留意他?的存在,一次经过,险些将托盘里的酒洒他?一身。路过女星好心施以援手,不过拽他?一下。他?亲眼看?见蛆虫爬了她满手。他?慌不择路,退避三?尺,怕脏了旁人?的手。抬眼看?见对面女郎满面羞愤,尴尬非常,像在说,“陈子夜,你多金贵?”
子夜才意识到是幻觉。
万分抱歉,却不知从何说起。往后这类聚会,他?统统找借口推脱,从此?也不再露面。
他?多金贵?一滩恶臭烂肉罢了。
有?时状况好点……好点,也不至于好到哪里去?。
偶尔试着同谭天明讲,自嘲地讲,从前看?古籍,念一遍可以记诵,还能意会,还能触类旁通。现下,一篇书?评念五遍都进不去?脑子。
也因此?,这几年书?也不知道怎么念下来的,好歹取得学位以致用,总算可以勉力糊口。
状况好的时候,其实?也可以写作。没有?酒精,没有?兴奋剂,他?的全部灵感,只能得于那段被死亡斩断在二十二岁的爱意。他?愚钝地写,麻木地写,暗无天日地写,反复将自己困在那八年迷宫之中,总算词不达意地成了本书?。
谭天明是第一个读者。他?惊喜但不失好奇地问,你的灵感来自于什么。
子夜简洁地答,性|欲。
精神病患在不那么困顿的时候,也是会有?性|欲的。所以谭天明并没有?为难他?,向他?深究欲望的来源。但他?知道,这辈子应该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了。他?仅有?的兴奋类药物,他?疲乏人?生里唯一的光。于是故事?里那个人?也恒久地站在光里,从二十岁活了下去?。受困于暗处的我,也因恒久地受困于十四岁至二十二岁,而得以活了下去?。
如今他?无聊的人?生,正?三?点一线地活着。没有?养宠物,因为养不活。养成重度洁癖,因为时常腐烂一地。更没有?爱人?,因为爱莫能助。他?接受愚钝,因为保持愚钝才能活。也因此?与自己和解,包容世上种种不堪,试着对不堪圆滑以待。他?融入那座城市人?潮,也会讲些白?话?,不再做看?似无畏的抗争。她一定不喜欢看?见他?现今模样,因为窝囊。但再窝囊,到底活成了这副模样。这副模样的子夜,也许明天会死去?,也许明天仍在苟活,他?始终没有?战胜病魔,在积极治疗,积极停药,与必将复发?之间反复轮回,也在积极期待一个也许到来的五年刑满释放期限。但偶尔偶尔,夜半醒来,也会幻想床边一双清亮的眼,与无间的肌肤之亲。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你是,“艳阳天里鲜花开满地”,而我,“是一座月光也厌弃的坟”。
如果你懂得我在说什么,你便知道我必将永远地失去?这一切。
她?她是一杯热可可加棉花糖,我是她杯水车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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