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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手里有莫琳的歌手约便可以做很多事,例如让莫琳到处跑商演,跑到莫琳累垮,又或着让莫琳去上一堆综艺节目,韩国的综艺节目向来折腾人,到时受了伤也没处喊冤。
李怔宰直接把事情的严重性告诉莫琳,莫琳疑惑道:“像这种事可以拒绝啊!”
李怔宰有些无奈,“你太小看经纪公司了,如果他们代你签了一堆合约呢?没错,你是可以不屡行,但如此一来会影响到多少人,你在业界的名声也会完了。”
他当年是吃过无良经纪公司的亏的,当年也被经纪公司给摆了一道,单方面的代他签了火鸟,他虽然和经纪公司闹翻了,但他最后还不是碍于业界压力下,捏着鼻子演了。
说起来,经纪公司单方面代他签的约并不能成立,但他当时除了经济压力之外,也有圈子里的无形压力,毕竟剧组早就定下演员,工作人员……等都好了,就等着演员来开工。
他如果拒演,影响到的是整个剧组与制片公司,要知道,电影一开机,每一天都在烧钱,要是他真不演了,那可是把制片公司给得罪死了,要不是考虑到这一点,他也不会硬着头皮去演火鸟。
经李政宰这样一解释,莫琳顿时明白了,说起来,也是她的观念没改过来,这才对韩国娱乐圈的认知产生了误差。
原身虽然在韩国娱乐圈里打拼了好几年,但原身一直是在Y公司的控制之下工作,对娱乐圈里的潜规则不熟悉,着实吃了不少亏。
她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也尽量避开那些当年原身踩过的坑,但原身对韩国娱乐圈本就一知半解,更别提以往压根没接触过韩国娱乐圈的她了。
她毕竟以往的生长环境与工作环境与原身不同,以往接触的也是M国一带的艺人,看待事情的想法也难免带了几分在M国时的作风。
在M国,经纪人是为了客户服务的,只要明星高兴,随时都能更换经纪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经纪人当真是用尽办法讨好客户,绝对不可能做些客户不喜欢的事情,更不可能会有经纪人强迫艺人拍戏之类的情况。
至于代艺人签约这种事就更别提了,要知道,在艺人已经是成年人的情况下,像这种经纪人代签的合约是不合法的存在,即使上法院也注定败诉,艺人更是有权不履约。
当然,在韩国像这样的合约也是注定败诉的,但由于韩国娱乐圈默认的潜规则,一般认定经纪人便可以代表艺人,是以一般剧组以及综艺节目也会视这种合约为有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莫琳临时说不去了,难免会对剧组产生影响。
莫琳挠了挠头,她原先以为这么一个歌手约用处不大,做不了什么,没想到还有韩国这么多有的没的潜规则,她眼眸微眯,低声道:“看来得快一点了。”
她倒不担心Y公司,不过是秋后的蚂蚱——没几天蹦头,不过要是Y公司倒闭前合约转到了金大小姐的手上呢?像这种被转移的合约,还有法律效益吗?
她心下微叹,头一回有些头疼了,早知道在那之前,她先研究一下韩国的法律就好了,这下可好,一个意料之外的金大小姐倒是真把自己给坑了。
四个男人不约而同的略过了莫琳的想法,倒不是他们故意想忽略莫琳本人的意愿,而是他们太了解莫琳的抠神本性了,真按着小姑娘的意思,那就什么事都不用做,等着看莫琳被整吧。
虽然莫琳不觉得自己能被整,不过几个人打定了主意,说什么都要把歌手约给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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