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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酒可是他们自个种的莜麦酿出来的,以往得去找大庆商人买,贵得人心疼。
胡人的婆娘们更抗拒战争。
她们也是有丈夫、儿子和爹娘的,草原将弱肉强食刻到骨血之中,可女人的心肠更柔软,她们见不得年长的长辈为了将生存资源留给小一辈,年老体衰时,自愿走向草原深处,被狼当成食物。
现在的食物丰富,胡人也不介意养老人。
他们并不是生来就是畜生的,再说了,现在老人也是有用处的,像梳理羊毛、割黑羽草,还有种地这些活儿,他们都能干。
战争会夺走她们的兄弟、丈夫、儿子的生命。
她们不明白,为何都有吃有喝了,生活也过得好了,还要去打仗?
不过,单于的命令没人敢反抗,每个部落都挑选出勇士,送到王帐这边。
看着这群拖拖拉拉、一脸不情愿的士兵,二王子和三王子的面色不佳。
这才多久啊,长生天的子民就被舒适的生活腐化了!
更让他们愤怒的是,老单于竟然允许大王子领兵。
被大王子用小恩小利收买的牧民们忙不迭投奔大王子,都不愿意跟着二王子和三王子。
大王子的性情温和,比起嗜杀的二王子和三王子好多了。
最重要的是,大王子他钱多啊,买的兵器更好,战马也更好,若是不幸死在战场,抚慰金肯定会更多!
更好的战马和兵器,便意味着更大的生存率,这种简单的题谁都会算。
不仅如此,玄济大师一手教导出来的徒弟——几个小部落的孩子从大师那拿到上好的金疮药方子,据说止血特别快。
这些小巫医也到了大王子麾下为他效力,生存率进一步提高。
当这些消息陆续地传出来后,二王子和三王子麾下的士兵都有些蠢蠢欲动,都想投奔大王子。
两个王子眦目欲裂,恨得剜心挠干的。
他们辛辛苦苦一场,最后竟然是给大王子做嫁衣裳!?
“都是那个秃驴的错!”三王子咬牙切齿,那秃驴来到草原后,他跟二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要不是那秃驴,大王子也不会想到要做生意,赚了这么多的钱。
玄济和尚绝对不能留!
二王子低头,掩住眼里的杀机。
他得想个法子,玄济和尚的名声在草原实在太大,甚至已经达到与老单于并驾齐驱的地步,他们不能明着杀,只能暗杀。
到时候,玄济和尚一死,死无对证,谁也不知道是他们杀的。
二王子嘴角含笑,“战争真的很好呢!死一两个名人,其实一点都不奇怪!你说是吧,三弟?”
三王子握紧手中的大刀,狰狞一笑,“二哥说得对!黑熊部落的人残忍恶毒,竟然将大师杀了,真是人神共愤,牧民们肯定会跟黑熊拼命的!”
帐篷外,鹦鹉在黑夜中拍着翅膀,几乎无声地划破空气。
啧啧!它就说狗宿主一点都没他想像中那么受欢迎嘛!看人家不仅想杀他,还要将他的尸体利用得一干二净呢!
真不愧是环保的草原,连尸体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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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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