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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凑近他的头颅。
幽蓝的火苗点燃了他的头发,发出一股焦糊的味道,混杂着鲜血的腥味。
一切发生在瞬间,那壮汉吃痛,如挨宰的动物般声嘶力竭地嚎叫起来,想扑灭头皮上的火。
我侧身让开,面无表情地蓦然拔出匕首——他还没来得及挥拳打向我,食指和中指指节已被匕首干净利落地削去。
那两段手指滚在地上的泥水里,就像个垃圾。
我低头擦着匕首上的血,淡淡道:“现在知道我的价格了么?”
“我要杀了你!!”他嘶吼着,疯狂地痛嚎着,骂着难以入耳的脏字。却已经疼得直不起腰,手忙脚乱地给自己止血。
但他其实顾不得、也杀不了杀我。
火似乎还灼伤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愤怒地挥动拳头泄愤,毫无章法。我闪身便可避开。
他只能在泥水里摩挲着,想要找到自己的断指。
我始终沉静地望着他,握着手中匕首,血从锋利的刃上滴下,溅落在地上的泥水和血泊中。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也引来了他那些同伴,地痞们辱骂着,挥舞着拳头。
我不退不避,只是左手从衣袋中拿出刚才便利店买的伏特加酒伴,拧开酒瓶盖,而右手则轻轻按开打火机,露出幽蓝色的火焰,凑在烈酒瓶口——然后这样笑着一步步走近他们。
有意思的是,现在我进一步,他们反而下意识地后退。只有那个被烧了眼的纹身壮汉如同走投无路地野兽般在怒吼和辱骂。
“我说了,一个个来。”我笑道:“下一个谁来?”
男人们原本就只是没见过世面的流氓想寻欢作乐,估计从没见过这种阵仗。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句“疯子!”,然后一个接一个,头也不回地跑了。
甚至都没把他们老大带上。
纹身壮汉眼睛受伤,没头苍蝇似的乱撞,情急之下终于找到了断指,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跑了,如果不是嘴里还都是不干不净地狠话,看起来恐怕比我还狼狈许多。
我目送他们离去,索性一口将酒喝完了。才感到一阵刺痛,原来是指尖被火焰撩到,烧得焦红。
我并不在乎,就地而倒,背靠在墙面上,只觉这行将就木的身体当真虚得厉害,这么一番折腾,现在竟力竭到连根手指都动不了。
我那一烧一斩,那纹身男人若能及时就医,未必真残,但也好过不了。而此人做这种下流勾当多半也不是第一次,胆子这么大,怕在我这里是头一回翻船。
其实,我如今这力道,恐怕连女人都不一定比得上。
他一个身宽体胖的壮汉,当然不是防不住我。
而是不相信下位的猎物有这个胆子。
但可惜,我沈无哪怕如今卑贱如土,一无所有。骨子里却依然是那个刚愎自用的人渣混蛋。
我不计后果,不择手段、没有下限,也无所畏惧。
我一时站不起来,便索性坐在地上抽烟。身下的雨水汇成一个小水泊,泛着淡淡的红,是刚才那男人的血。
我坐在这血泊中,呼出一口混浊的烟雾,然后在倒影中看到一双皮质考究的牛津鞋。
我抬起头,看到了裴追。
裴追居高临下地望着我。
他撑着黑色的长柄伞,乌发及肩,在脑后精致秀丽地挽起小髻。修剪得宜的西装风衣被风轻轻拂起,每一道弧度都优美精确,再配上完美无瑕却又没有表情的脸,超凡脱俗到几乎与这肮脏的小巷,与狼狈的我……生出一种古怪的割裂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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