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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知夏回了这么句,对面长久没发新的消息过来,即便知道林霁大概率是在忙,但他看着自己的这句话,觉得实在有一些过分。

于是又补充了句:“早就已经约了邓明城要聚一聚,改天吧。”

林霁很快地回了个“好”字,郑知夏盯着手机屏幕看了会,正在输入中的字样显示了一会,最后还是消失不见。

但他猜林霁想说的是“少喝点酒”。

邓明城约的其实是明天,定位是一家定位偏僻的私房菜馆,假山游廊小桥流水,院子里养着两只漂亮的孔雀,他到的时候施嬅同样刚下班,穿着驼色大衣,深蓝的薄围巾披在肩膀上,走进来时手机里传来游戏音效,她笑着问邓明城:“哟,就我们三个人?原来今天是来回忆青春的啊。”

“别瞎说,我可没有青春可以回忆,”邓明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那都是罄竹难书的罪状!还不如回忆一下我哥们的青春呢,多有意思!”

有老婆没兄弟的东西,郑知夏不加掩饰地嗤笑一声,说:“哪儿能啊,我的青春那是图书馆篮球场,你的是什么?夜店酒桌棋牌桌?”

“嘿!”邓明城伸出手指他,“说得好像你不在场似的。”

施嬅笑眯眯地坐在旁边听他们斗嘴,手机里的游戏玩得热火朝天,直到邓明城开始说不过,端起茶杯凑过来围观时才嫌弃地动了动,偏过头道:“离远点,挡住光线了。”

手机里适时传来一声击杀的惨叫,郑知夏笑了声,很幸灾乐祸,邓明城已经没精力跟他吵,乖乖站到施嬅身后看她玩,突然问了句:“你怎么连自己做的游戏也玩啊?”

“因为它火啊,”施嬅头也不抬,“而且我那些前同事确实优秀,把游戏做得挺好玩的。”

“换我只会觉得它像是一份完成后还要返工的合同,”邓明城看得目不转睛,“但确实挺不错的。”

郑知夏大概知道她玩的是什么——当年林霁只身闯进已经不算遍地黄金时代的游戏行业,第一部 问世的作品就得到了不错的反响,但真正大火起来还是去年底的时候,他曾在国外刷到过相关的广告。

彼时他刻意忽略了那条推送,如今倒是有些好奇,酒过三巡时主动提起,施嬅抬眼看过来,身边的邓明城在专心致志地为她拆螃蟹。

“倒也不是我王婆卖瓜,”她笑眯眯地说,“别的内容我不敢保证,但至少剧情线和文案这块,绝对是近几年最精彩的游戏,连新手村部分的剧情都有很多的彩蛋呢。”

“可惜我现在没有空玩游戏了。”

郑知夏笑着掠过这个话题,施嬅便说起那晚的烟火,意味深长地看着他,问:“听说是林霁弄的?”

“嗯,”郑知夏没有否认,咳嗽得像在清嗓子,“是他准备的。”

施嬅感叹地说:“真好啊,邓明城就想不出这种惊喜。”

“呵呵,”邓明城委委屈屈地冷笑,“我是想不出吗?我是身上两百块都掏不出来。”

晚饭结束后郑知夏和他们告别回家,洗漱完后坐在电脑前无所事事,脑中便回想起施嬅临走前略显神秘的笑意。

她说:“你可以试着玩玩。”

游戏下载得倒还算快,他随便选了个角色进入新手村,跟着指引一步步往前走,在某棵树下找到了NPC小孩,穿着道袍,额间一点红印,头顶的名字是明雪。

他说:“我来此地,是受人所托,寻一位故人之子。”

“道友可愿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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