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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知夏皱着眉,分不清是厌烦还是苦恼:“且不说是真的还是假的,他不会是在这种时候说这种话的人。”
“嗯,”林泽抱着热巧克力沉思,“我倒觉得未必呢,前两天我和Fiona出门玩,她告诉我,林霁这几年一直在找你诶。”
Fiona是施嬅的英文名,郑知夏嗯了声,眼中却更显迷茫:“他为什么找我?”
林泽看着他叹气,抿着唇很无语的模样:“拜托,他喜欢你诶,因为喜欢所以找了你五年,很奇怪吗?”
“他不会喜欢我。”
郑知夏说得笃定,反倒林泽一副不信的样子,问:“为什么?”
“性向是很难后天改变的,”郑知夏语气平淡,“他如果真的能喜欢我,不会等我走之后才发现,我这两天复盘了很久,觉得最大的可能性是当年我的感情和离开对他产生了太大的冲击。”
林泽撇撇嘴,说:“好奇怪的逻辑。”
“不奇怪,”郑知夏看向窗外淅沥的雨水,目光很沉静,“阿泽,如果是我的话,知道一个很重要的人其实对我是爱情上的喜欢,而他还刚好因为这个事情和我绝交了,那我一定会反复地趣享为什么。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为什么喜欢我?我有什么地方值得喜欢?他喜欢我又为什么要和我绝交?”
他一连串地发问,林泽完全反应不过来,却对最后一句印象深刻——
“我为什么会不愿意和他断掉往来,难道我喜欢他吗?”
林泽张了张嘴,却无法在他笃定的神色中说出什么话来。
“但也不一定是这样的啊。”
“对林霁来说,这是最大的可能性。”
即便到了今日,郑知夏也自信对林霁有着全然的了解,他自嘲般地笑,支着额头眼睑微敛,散落的额发有种迷茫的颓然。
他说:“言语和想法是魔咒,阿泽,很多东西想得多了,就连自己也会觉得是真的。”
林霁不喜欢他,但林霁以为自己喜欢他。
多荒谬啊。
郑知夏不要这虚假的,如同施舍的爱,可他还是在那个酒意充盈的夜晚感到无可救药的心痛,仿佛什么残存的生理本能和条件反射,又仿佛是年少不可得的垂死呻吟。
林泽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问:“那你准备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郑知夏冷静地关掉电脑屏幕,“我总不可能像年轻时那会一样,感情用事毁掉能用的人脉和资源。”
手机里躺着林霁的邀约,是某个全是重要人物的饭局,却只口不提那晚的事,想来意思已经非常明显。
——大家依然是“朋友”。
他应下邀约,嘴角微微一勾,显得有些冷漠,可下一瞬林霁的消息便发了过来,是两张音乐会的门票。
“是你很喜欢的一个演奏家,”他说,“有兴趣陪我去看看吗?”
林泽在一旁瞄到这条消息,长长地咦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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