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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不行,听话不行,相似不行,能让他感到轻松愉快也不行。
喜欢是世界上最难解释的命题。
……
邓明城一条腿搭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啧啧叹气。
“你这是上班上出怨气了?这么玩命地喝。”
桌上摆的酒瓶密密麻麻——大半是进了郑知夏腹中,红的白的混着喝,现在轮到了威士忌,他看得咋舌,其他人则碍于那股颓丧冷厉的气场不敢接近,不远不近地坐在不远处聊天。
邓明城等了片刻,又啧了声。
“咋回事啊?半死不活的,被你爸训自闭了?”
“没有,”郑知夏的声音很淡漠,“失恋。”
“嚯,你骗谁呢,”邓明城笑着挑眉,“恋都没恋过,失的哪门子?不会是分手后发现自己爱裴如许爱得不可自拔了吧?”
怪恶心的,郑知夏无语道:“别膈应人,你到底喝不喝?那一杯端在手上看半小时了。”
邓明城立即仰头一饮而尽,反手翻过杯子抖了抖,示意自己喝得十分干净。
“我说真的,你这几天都不对劲,那天本来说好了来谈正事,结果你全程就没说超过十句话,净逮着我的私人酒柜霍霍,别说,真跟失恋了有点像。”
郑知夏支着额,在昏沉醉意中眯眼侧脸,说:“你就说正事有没有解决吧。”
“谁跟你聊这个了,”邓明城坐到他身边,“哥们又不是掉到钱眼里去了,关心你一下不行吗?”
郑知夏深深地吸气,鼻音略重,哼哼地笑:“我看你是想找笑话吧?”
邓明城朝他摊手,无辜喊冤:“我怎么可能是这种人!你不信的话,给你上点实际的?”
多年交情让郑知夏默契地理解了他的意思,短暂的沉默后,他点点头,仰头靠在沙发上,昏暗暧昧的灯光从头顶落下,旁边有人在和漂亮女孩玩游戏,雪白大腿和卡其色工装裤挨在一块,脚踝已经暧昧地勾缠在一起。
他感到了熟悉的荒谬与不可救药感——为旁人,也为自己。
和林霁不同,郑知夏天生就明白自己爱纸醉金迷,爱低级快感,爱放纵欲望,更爱用移情解决失意。恶劣的基因组成他的躯体和灵魂,好在喜欢坚持这点是为数不多的优良品德。
大概截然相反的灵魂天生就不会互相吸引。
门扉敞开,有人领着个穿白T恤牛仔裤的男孩进来,邓明城用胳膊肘杵他,笑得很猥琐:“哎,这个怎么样?”
郑知夏兴致缺缺地抬眼,一张算得上十分漂亮的脸蛋闯进视线,薄薄的双眼皮,嘴唇湿润水红,含羞带怯地望过来,而后对他抿唇一笑。
他皱了皱眉,问邓明城:“你这里,是不给未成年进的吧?”
“我从来不干违法犯纪的勾当!”邓明城信誓旦旦跟他保证,“不信我给你看他证件,来,快跟我们郑少爷打个招呼。”
那人便自觉端了杯酒走过来,小心翼翼地蹲下,侧脸有意无意地蹭着他的膝盖,露出一双含情脉脉的眼,郑知夏沉默着伸出手,摸了摸他。
像是爱抚一只宠物。
“十八岁?”
“快十九了,”男孩看着他,有些孺慕有些敬仰,“您喝酒吗?”
郑知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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