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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果,不如现在就换一个有结果的人喜欢。”

心跳停顿的瞬间,刺痛漫上眼眶,郑知夏抬起头,脸色有些苍白,却依旧在微笑,他看见林霁平静的视线,很真挚很可靠,如同每一位关爱弟弟的好哥哥,又或者是有生死之交的好兄弟。

他不在意郑知夏喜欢的是谁,但他在真心希望郑知夏不被这段感情围困,不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神伤。

于是郑知夏点点头,说:“好,我努力努力,再重新找一个喜欢的人。”

他的视线掠过林霁平直的眉,微微抿着的唇角,最后落在窗外白头的山和明净的天上。

他今年不过二十一岁,在七岁那年遇到的林霁,若是此刻便因意外死去,那么他的大半辈子都宿命般地和林霁走在一起。

人要怎么放弃自己的半生?

至少在二十一岁的时候,郑知夏得不到任何的答案。

作者有话说:

所以有时候会讨厌别人说,年轻时候觉得很痛苦的事只是一道坎,过去了就会发现不值一提,可在当下,那的确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啊(叹气)

第15章 长夏

林霁坐在候机室,给自己的助理发消息。

“去查个人,叫裴如许,A大数学系的学生。”

郑知夏坐在他旁边,手里是一份中文报纸,不经意般侧过头,笑着问:“你这么忙啊?”

“度假结束了,”林霁对他摊手,“新招的助理还没有适应我的工作节奏,堆压了很多事务等着我处理。”

“飞机都还没到呢,”郑知夏夸张地哇了声,“哥,你这样让我还怪有压力的——比较起来,我实在是有些懒惰和颓废。”

林霁勾勾唇角,说:“暑假不就是用来颓废和快乐的?劳逸结合才是最好的生活状态。”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郑知夏歪着头,神色有些顽皮,“要是不够努力的话,我会被你远远甩在身后,然后天天被我妈说能不能向你学习的吧?”

林霁嗤地笑了,似乎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我有什么好学习的?我记得你也不是这么听长辈话的好孩子啊。”

“所以是我主动想跟你学习啊。”

郑知夏说得轻描淡写,微微弯着眼笑:“你比我厉害,所以我把你当成努力的目标,这很合理。”

林霁静静地和他对视几秒,而后垂眼喝茶。

“做自己就好,不要和任何人比较。”

郑知夏忍不住笑他:“你这话说的,好像四五十岁的中年老男人。”

林霁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道:“我就比你大了五岁而已,听话。”

“哎!”郑知夏笑着去捉他的手,“我什么时候不听话过,当年人家都说我是你的小跟屁虫好不好!”

林霁也想起了那些依旧很鲜活的旧事——是在他刚上初中的时候,小学放学早,郑知夏会乖乖地坐在教室里写作业,等他放学后过来接自己回家,有时候也会跑到他的校门口等,一群初中生咋咋呼呼地走出来,他直接被淹没在人海中,踮着脚都露不出脑袋。

那时候的郑知夏长得可爱,柔软的头发和圆润的眼睛无一不像惹人怜爱的小狗,恶劣的初中男生总是坏心思想逗他,说他是马屁精和小跟屁虫,等林霁出来的时候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个怏怏不乐的郑知夏。

后来林霁问了一路,才从小孩嘴里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立即转身带着他去街边的某个篮球场,把几个男生叫出来排排站,挨个跟郑知夏道歉。

场面着实算得上滑稽可笑,尤其当被道歉的小学生还一本正经点头原谅的时候。

郑知夏握着他的手,奇怪地问:“你在笑什么?”

“没有,”林霁站起身,“走吧,我们该登机了。”

“你快说——”郑知夏不依不饶,“刚刚那句话到底有什么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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