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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中,麻木地闭上眼。
至于对圆满的奢求,爱情的幻想,他仍可以在酒精、薄荷香烟、还有男孩年轻漂亮的身体上寻找。
……
郑知夏第二天起了大早,他坐公交穿过湿漉漉的街道,走进花店买花,蔷薇簇拥在尤加利和薰衣草之间,粉色的缎带打成漂亮的蝴蝶结,蓬头垢面的老板娘哈欠连天,语气艳羡。
“你女朋友可真幸福。”
她记得郑知夏,以为那束绣球和这束蔷薇都是送给同一个女孩,郑知夏笑了笑,解释道:“这是送给我母亲的,她喜欢蔷薇。”
他道谢后走出店门,又绕到另一条街上排队买宋白露最喜欢吃的蟹黄汤包,回家时天色已经放晴,他轻手轻脚打开门,不出意外地看见宋白露冷着脸坐在桌边,余光都没有分一个给自己。
“妈,”郑知夏自觉卖乖,“给你买了汤包吃,排了半小时呢。”
宋白露冷哼一声,道:“吃什么?气都给你气饱了。”
郑知夏也不反驳,站到她身边开始拆餐盒,蟹黄的油脂香飘出来,宋白露终于转过脸,抿唇问:“胆子肥了?让你滚出去还真不回来?”
“哪儿敢,”郑知夏殷勤地将筷子递到她手里,“那不是怕你见着我,又气出个好歹来,所以才去林霁家躲躲么,再说了,我是真知道错了,不该这么没礼貌,也不该对你大吼大叫。”
他蹲下身,和幼时一般趴伏在宋白露膝上,圆润的眼睛天生就容易让人心软。
“我错了,妈你别生气,好不好?”
宋白露即使有再多的气,此时也消了个大半——母子连心,吵个架他们都不好受。
“从小就这样,”她将郑知夏扯起来,“犯了错就躲去林家,生怕自家的这点糗事别人不知道。”
郑知夏笑嘻嘻坐下,道:“伯母不单不笑话你,还会帮着教训我。”
宋白露懒得跟他贫,端着茶杯悠悠吹气,说:“下次不能再这么没礼貌地对人家了。”
“好。”
郑知夏应得顺从乖巧,她反倒诧异起来,挑着一边细长的眉打量自己儿子,很新奇的样子。
“哟,不闹了?在林家喝了迷魂汤?”
郑知夏笑了声,还真的点头。
“对,可好喝了,现在想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完全明白了您的良苦用心。”
宋白露这才满意点头,抬手拍了拍儿子的脑袋,结婚快三十年,她的情态动作仍余有少女的娇俏。
“这才是妈妈最喜欢的乖乖宝贝嘛。”
郑知夏皱着鼻子,嫌弃地看她:“好肉麻。”
“臭小子!”宋白露抬手呼他,“对你好点还不习惯,欠打是吧?”
落到实处的手掌轻飘飘,连蚊子都拍不死,郑知夏笑了笑,说:“妈,你当年要是把我生成女孩子,现在就不用烦了,我直接跟林霁结婚去。”
宋白露就笑他:“就算你是女孩子,也不见得人家林霁会乐意。”
郑知夏坐在一旁,认真地点了点头。
“也对,”他笑着说,“就算我是女孩子,林霁也不会喜欢我这样的,说不定还不跟我当朋友了呢。”
林霁喜欢安静的,温柔的,优秀的女孩,而郑知夏心知肚明自己永远都不会符合,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他只能是林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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