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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知夏得意地翘了翘嘴角,说:“我会系,要不要给你演示一下?”
于是林霁顺从地解下领带夹张开手臂,往后仰了点,示意他动手。
“在学校学的?”
他颈间有很淡的古龙水香味,郑知夏站在他身前,垂眼时能看见林霁左边下颌上的那颗浅色小痣,解开领带的手指顿了顿,不经意地划过凸起的喉结。
林霁在他手下闷闷地笑:“我下午还得去公司,别给我系丑了。”
震颤顺着肌肤传来,仿佛一只蝶在心上振翅,郑知夏下意识地咽了咽干涩的喉咙,手指动得很慢,可温莎结原本就不复杂,他小心翼翼地屏着呼吸,将结往上推紧,指尖略过布料凹出的那个小小酒窝,接着点了点林霁的手心。
“哥,领带夹给我。”
林霁则捏了捏他微凉的指腹——只是习惯使然,是一种表达兄弟情谊的形式,而后摊开手心,露出那枚嵌着蓝宝石的金属领带夹,郑知夏仔仔细细地替他别上,往后退了两步,似乎很满意地点头。
“没人比我更会打领带了。”
他得意时会翘着嘴角露出点微尖的犬齿,圆润的眼睛和耷拉的柔软发丝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只在暗示奖赏的大型犬科动物,林霁笑着站起身,说:“是吗?让我来看看。”
他站在落地镜前认真端详了会,等待的时间无端漫长,郑知夏规规矩矩地站在他身后,又说:“你觉得不好看,也能拆了重新系。”
“没有,很好看,”林霁转头看他,“确实没有人比你更会打领带了,走,我们下楼吃饭。”
林夫人亲自下厨灼了盘虾,郑知夏尝完后立即夸她:“您的厨艺又进步了!”
但白灼又能讲究什么功夫,连什么时候起锅都是厨娘在一旁看着的,但林夫人还是笑眯眯地给他盛了碗汤,感叹道:“要是林霁有你这么嘴甜就好了,出去三年,平常连个电话都不肯往回打。”
林霁没接话,他从小就被教育食不言寝不语,倒是郑知夏这个频繁不请自来的客人要和他的母亲更亲近,笑着说:“可是林霁他很厉害啊,人人都想跟他一样厉害,能当家里的顶梁柱!”
林夫人则习以为常地摆出谦逊模样,说:“也没有,比起他爸爸,还差了一大截——知夏你也不错,白露天天跟我夸你呢。”
这便是要来替宋白露讲和的意思了,郑知夏从善如流地皱起眉装可怜,说:“她明明都嫌弃死我了,跟着急让我去当赘婿似的。”
“你呀,”林夫人摇头失笑,“这么多年都跟小孩子似的,也不怪白露着急找个人管管你。”
“那可真是太着急了,”郑知夏嘟囔,“您不会也觉得她这事做的很有必要吧?”
“也没有太着急,二十二岁都能领结婚证了,白露她也是一片苦心,知夏,你这回是真让她伤心了。”
郑知夏沉默扒饭,而后才闷声说:“那林霁还比我大了五岁呢,怎么不见您着急给他张罗相亲。”
林霁顿时笑了声,放下筷子看向他,说:“又拉我挡枪,你啊,道个歉像是要丢块肉似的。”
郑知夏哼哼两声,低声说:“我知道要道歉啊,但现在回去,她刚消下去的气肯定又起来了,还不如在你这躲一天先。”
“没说不让你躲,”林霁无奈叹气,“房间都给你收拾好了。”
林夫人拿起餐巾擦手,笑着说:“林霁之前被他爸爸丢去国外,所以一直没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这次回来后确实能提上日程了。”
餐桌上一时只剩下餐具碰撞的声音,郑知夏垂着眼,冷掉的饭有些难以入口,咽进腹中后涨得喉咙发苦,顶得难受,他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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