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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比例拉开极大,上层社会还多妻妾,那么底层百姓娶不到老婆怎么办?】
【于是诞生了一种特殊的婚姻:典妻。】
【典即典当,典妻,即典当妻子。】
刘娥眉头微微一皱。
宋朝时期其实已经有典妻了,她在民间时就曾经见到过。
但是明清时期不是崇尚守贞骂,男子还典妻,那被典当的妻子回家之后怎么办?
尽管还没听到天幕说完后续,刘娥仿佛已经看到了被典当妻子的悲剧结局。
【在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时期,妇女面对地位下降反抗的同时,买卖婚姻已经开始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上流社会流行殉妾制度。晚期,殉妾制度走向没落,嫁妻卖妻开始兴起。】
【秦汉时期,有了完全买卖形式的嫁妻卖妻。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质妻,由原来的买断变成了抵押。
唐宋时期,典妻迎来快速发展,不仅出现典妻,还出现了雇妻、贴夫等形式。
元明清时期,统治者起初在法律上大力打击,依然阻止不了典妻的恶性发展。】
【宋朝时期,典妻妾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典妻也多了特殊的形式——契约制。】
【宋朝时期的典妻,年轻美貌的女孩子和已经生育过并且仍然有生育能力的妇女最受欢迎。】
典权人告诉牙人自己想挑选什么样的女子,出典人告诉牙人己方有怎样的女子将要典雇出去。由牙人综合双方需求,撮合成一桩交易。但是这个典当期其实并不一定会遵守,典权人占据主动权,被典当的女子哪怕期限到了也不一定能够回家。而且大部分都是由女子的父亲或者丈夫把女子抵押典当,女子根本没有话语权。
【宋元两代,自然灾害频繁,加上时局动荡,平民生活困苦,典妻再次兴盛,当时吴越之地典妻雇子已经成了固定风俗,官府想要禁止也禁止不了。】
【明清两代到民国期间,安徽宣城、霍邱县、浙江奉化、余姚,福建福安等地区,还保留着典妻习俗。】
【官府其实一直有打压典妻的法律,但是一直有变化。唐律中,典卖□□者,是处以“徒二年”的刑罚,典卖妾,处以“徒一年”的刑罚;而明律规定典卖妻妾者,杖八十。这二者的区别相当之大,也让典妻成为了百姓生活在救急的方法。】
《元典章》记载,江西行省有一件案子,出典人彭六十因为家贫,与彭大三签订典契,将妻子吴阿典与彭大三使唤三年,雇身钱为五贯。
“五贯钱!五贯钱!”班昭气得一边忿忿不平,一边执笔速记。
只是因为五贯钱,丈夫就把自己妻子典当给别的男人使唤三年。
这样的人间惨案,自己不记录下来,怎么能警示女子?
她出生于贵族,后来得宠于帝后面前,从未曾想到民间百姓会因为曲曲五贯钱就把妻子卖给别人为奴,这些丈夫如此无能,连五贯钱都没本事赚到吗?
既然没本事赚到,那又如何欠下的?
【清朝时期,典妻达到了高峰。
清军入关以后,大肆屠杀、抢掠女子,造成女子死伤无数,民间只能通过典妻来传宗接代,哪怕是“康乾盛世”也依旧存在。】
【到了清光绪十四年,刑律再次修改,规定贫苦者将妻女典雇于他人不受罚。这样宽松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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