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茁壮成长的植物们懂得用更简单易懂的语句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传达自己看到的信息。
在它们开始尖叫的一瞬间,温德尔就躲开了来自身后的攻击。
他警惕的转过头,看着那个脸上涂着油彩,身上穿着一件条纹衬衣的男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小丑。
小丑的身材偏瘦,但从他被撕裂了的条纹衬衣袖子里露出的手臂肌肉来看,他比温德尔是要壮不少的。
小丑还比温德尔高一些。
他身上的这件条纹衬衣看起来十分熟悉,很像精神病院里的病患穿的那种。
很有可能,小丑才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
“呜呼呼~”小丑偷袭失败也并不感到羞愧,反而甩了甩手中的撬棍,隔着几步肆意地打量着温德尔。
看了半天,他并没有从温德尔的面具之下辨别出他的身份。
“真无趣,哥谭什麽时候有了你这样的新人?”小丑以此处的主人姿态自居,虽然如果让哥谭人投票的话,百分之百的人都会双手赞同把小丑开除哥谭籍。
“当然是……”温德尔反手从后腰抽出一把手枪,对准了小丑,“你不知道的时候。”
小丑好像从温德尔的废话文学中获得了什麽乐趣,他大笑起来:“哈哈!你真有趣,我开始对你感兴趣了。”
头罩老大————被压在石头下面了!
第36章 干掉上司的十六天
“谢谢。虽然我并不觉得你的称赞有什麽作用,反而被你认为有趣比较令人不适。”温德尔彬彬有礼地感谢了小丑的夸奖,然后开枪了。
如果是蝙蝠侠或是红头罩,又或者是蝙蝠家族其他成员向小丑开枪(虽然他们不用枪),他可能根本不会躲开,甚至会主动将自己的要害撞上去,让伤口显得严重一点,好引起蝙蝠侠的注意,制造他的家庭矛盾对蝙蝠侠产生精神折磨。
但温德尔和蝙蝠家族没有任何关系,他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蝙蝠标记,小丑压根不认识他,犯不着自残,于是他敏捷地躲开了手枪。
从这就可以看出,哥谭的超英超反有多麽的非人类。躲子弹已经是非常极限的操作了,更别提这麽近的距离发出的子弹。
温德尔枪口追着小丑啪啪啪打出了好几枪,但都只是描边了,子弹追着小丑的脚后跟把他赶得离红头罩更远了,很快枪里面的子弹就都打完了。
“我又对你不感兴趣了。”小丑把撬棍的一端搭在手肘上,代替手指敲自己胳膊的动作,将撬棍像跷跷板一样顶得一上一下,他显然很不耐烦。
“在我没说完的时候开枪?你太没礼貌了。”小丑批评温德尔道,“你的面具、你的衣服都很无趣,好土。”
温德尔带着拍卖行特供防毒面具,上半身穿了件休闲的灰色T恤,下半身穿了黑色五分休闲裤。
T恤是家附近的超市买的,9.9美金两件,这件胸口印着sprot,还有一件是黑色的,印的是frely(或许就是因为印错了才卖那麽便宜的);休闲裤Made in China,质量很不错,即使他今天连穿两个下水道,也没磨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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