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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梁军已经启程,会从此地直接去吐蕃,而木锋会以为他们去的是牛角湾,定然命人会放行,是这样么。”
“嗯,到底不过是小小城池,速战速决。”
陆攸珩看出了他的‘归心似箭’,他没想到,隔了十年,他素来对女子不闻不问的弟弟,还能这么待人上心。上次只是匆匆瞥到苏果,看来他有机会要好好见上一见。
马车走到街尾,调转了头直往高黎,按着此时的步速,不用两日就能到达。
高黎王国地域并不宽广,传闻是部分匈奴的俘虏千辛万苦逃至西南后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建立的小国。由于能逃出来的都是壮年男女,体态矫健,是以其后代也身量高大。人口不多,一万余人,但由于盛产美玉,城镇商旅云集,一年两度的玉品拍卖会好不热闹。
陆攸珩习惯万事俱备,去的路上已将高黎的风土人情,当朝的重臣家世默记于心,以防意外。
“阿琰,他们不知你我的身份,你莫要说漏。”见还有半日就能进王国城墙,陆攸珩不忘嘱托对面的男人,“不怕别的,就怕他们吓到,所以说的是营里军师。”
“嗯。”
“还有...”
陆攸珩收起笑容,仿佛来来回回犹豫许久,在翻书前才轻声道:“方才恩施的那个士兵职责所在,只说了句残废,你就放过他罢。”
他不说忍不住,说了怕阿琰生气,然而出乎意料的,陆则琰点了点头。陆攸珩终于放下心来,他是见过残酷战争的人,实在不想再看到毫无意义的伤亡,至少不想是因为他的缘故。
高黎国城门口下马车前,陆攸珩连带着轮椅被侍卫架了下去,陆则琰走在后面,若枟避让至他身侧,低声道:“主子,那个守城兵已解决了。”
陆则琰淡淡应了声,毫不在意地继续下马车。本来么,这世上敢挑战他的底线的人,下场就只有一个。
......
到了高黎,很轻易地就能感受到异国风情,这里不比恩施,恩施被汉人同化已久,虽然语言不通,但着装服饰总有借鉴,长相亦差别不大,这儿的人却是高鼻深目,女子肤白貌美,男人高大壮硕看起来都不好惹,难怪说吐蕃觊觎良久,碍着全民皆兵,不敢造次。
这次有梁州的提前修书,高黎国王非常重视。他们这个地方因为民风淳朴,子民良善有余,所以难免被吐蕃欺侮,交界处经商的女子常有被拐骗过去卖给吐蕃富户里做小妾丫鬟的,苦不堪言。终于等到了大国的捎带扶持,哪怕只是大国里面边关城镇的示好,那都是要捧在手心的。
作为一个小国,王宫宫殿和城门口挨的不太远,高黎国王便带着妻女,重臣,坐在露天马车上,浩浩荡荡的一行人来接中土的贵客了。
饶是陆则琰这等脾气不怎么好的,看到满脸堆笑的王族人,也懒得再摆架势,背手站在陆攸珩左侧。
“噢,陆军师,这位极度漂亮的男子是您的随从吗?”夸张的语调和用词,被国王身边的少女译成汉话,显得更加滑稽。
陆攸珩直接用这两日学的高黎语流利道:“他是我的弟弟。”
“您的弟弟和您一样,都十分漂亮,很高兴认识你们!”少女边说边不好意思地偷看了好多眼,没想到汉人那么英俊高大。她的汉话是跟父亲学的,要是父亲告诉她外面有这么多的美男子,她也跟着父亲去经商走货了。
陆攸珩低头抿唇,无奈地笑了笑,“谢谢。”
跟来的马车是白板金漆,形状像是个脱了盖的胖南瓜,肚容大且深,若是坐着轮椅进去,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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