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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还潮,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闻言,孟还潮开始耍无赖。
他整个人呈大字躺倒,用身体将本就逼仄的小床彻底占据,“我不走,都半夜一点了,你们这破地儿一看就治安不好,万一半道上出事了怎么办?“
“而且,你看!”他坐起身,把胳膊朝林珏的方向举,“你家楼道里的蚊子都跟变异了一样,咬得我胳膊现在又痛又痒,方向盘都没劲儿握,怎么开车?”
他像个不懂事的顽童,委屈巴巴的向人控诉蚊子的恶行,仿佛这就是他此生经历过的最大苦难。
完全不体谅连续加班两周多的林珏精神状态有多摇摇欲坠,他面色青白惨淡,头顶湿发凌乱,怨气不亚于刚捞上来的水鬼。
林珏无奈闭眼,显得有气无力,“又不是我让你来的,也不是我让你等的。”
孟还潮举起胳膊是想要人哄,可不是为了听这种令自己颜面扫地的大实话。
他恼羞成怒,“蹭”一下站起来,目光炯炯的指责林珏,“林珏,你还真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啊!”
“你是忘了在酒吧求我买你初夜的时候,自己有多谄媚下贱吧,怎么?现在钱捞够了,不做婊子,想立牌坊了?”
孟还潮有个一生气就口不择言的臭毛病,什么话最戳人心窝子他就说什么,尤其在今天这个他完全处于劣势的局面里,更是只能耍些嘴上威风,以平息他热脸贴冷屁股所受的窝囊气。
放在他们刚发生关系那会儿,听到孟还潮说这些话,林珏肯定又气又怒,羞愧得恨不得拿根绳子吊死在房梁上。
可相处了这些时日,林珏早已不怵他,也大概摸清了他的脾性,这只狗,顺着毛撸就能哄好,但一味顺从,天天给他吃肉骨头,那他很快就会腻,需得打一顿,饿三天,把胃口吊足,再时不时的甩根肉骨头出去,他才会念念不忘,魂牵梦萦。
所以从那天搬出来开始,林珏就在赌,赌孟还潮会来找他。
而眼下,显然还不到扔骨头的时候。
一根神经从后脑勺贯穿到脖颈,扯住头皮,痉挛抽搐,引起阵阵疼痛,痛得人手臂都跟着发麻。
他最近每晚睡不到五个小时,作为刚转正的新人,做的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同期转正的实习生,不是履历鲜亮就是背景深厚,只有他一个人是纯草根,能被留用也不过是部门那个四十多岁的秃头主管看上了他的脸,经常借工作之名揩油,见他实习到期也不舍得放他走,想办法让他留了下来,预备日后占更大的便宜。
林珏总是最后一个走,一是忙,二是加班超过十点半,公司会报销打车费。
他常常坐在车后座,看车窗外繁华的夜景。
见高楼矗立,各类奢侈品的巨幅海报在霓虹灯下金光闪闪时,就感觉这世界像是个巨大的马戏团,上位者坐在观众席,好整以暇的看底下红鼻子小丑们滑稽的马戏表演,而舞台上的人就算使尽浑身解数,辛苦整夜赚到的门票钱,也不及观众席上随手抛下的两枚金币分量重。
那林珏呢?他是蝼蚁,连上场的机会都没有。
穷真的改变了太多事,比如他身后那个窟窿,越堵洞越大,他的工资丢进去也只是杯水车薪,每次孟还潮给的几万嫖资也远远不够,所以他只能努力向观众席爬,用尽心机手段,只为了获得席上贵宾长久的喜爱与关注。
“孟还潮,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林珏语出惊人,他抬头,看向不远处身姿颀长的男人,眼底掺杂了某种怪异光彩,像是什么的预兆。
孟还潮被这话吓得浑身一僵,先是瞪大双眼,接着目光居然开始飘忽不定起来,他呼吸急促,立刻大声驳斥道:“你放屁,我会喜欢你?我怎么可能喜欢你,林珏,你别痴心妄想了,我孟还潮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你!”
两句话没说完,孟还潮脸就涨成了猪肝红,心口不一的话说出来,显然很吃力,为了掩饰窘态,他只能喘着粗气转过身去,嘴里还不停念叨,“哼,搞笑,你也配让我喜欢,我才不喜欢你······”
完全失了在旁人面前的游刃有余,以往碰到人这样问,他通常会将人搂进怀里,轻飘飘的调情,咬着人的耳朵含混道:“喜欢操你也算喜欢的话,那我真的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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