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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提自己是去看树,所以顿沙理所应当地认为他是去看那棵树下住着的人,“既然这样,我们就一起吧!你还不清楚我们寨子里的路如何走吧?我带你走一回,之后你也就记得路了。”
这样以后哪怕是天黑的时候,也能轻松摸到丽龙主的木楼去。
“你也去那里?”
“当然!正好顺路。”顿沙狠狠点头,他对路峥相当热情,不单单因为这是苏和的第一个搭襟,还因为路峥是个教授,还是个年少有为青年才俊级别的教授。
顿沙是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过世面的丽龙小伙,他和那些阿姆们不同,打心底里惧怕路峥这样一看就爱给人挂科的年轻老师。
而在阿姆们眼里,管路峥是天上开飞机的还是地上放羊的,他的身份无论怎样都不会比苏和更高贵。
路峥在丽龙的称呼代词也只能是‘丽龙主的搭襟’,虽然丽龙人在恋爱关系里没有从属,但丽龙主特殊,整个丽龙都是他的,绿林中的一草一木山湖河流也都是阿图卢留给自己孩子的馈赠。
倒退个几十年来看,对于这样长居野外凶性难驯的民族来说,基本上少有所谓的政治体系和法律道义的,他们只遵从自己的部落,遵从自己信奉的神明,以及似水流年中亘古不变的冗长习俗。
现如今也是这般,虽然有了纪律条文,种种旧俗已经被更迭到不剩什么,只余一副空架子,但苏和作为名义上阿图卢在人界的化身,仍旧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高高在上的丽龙主,看上凡人,便是滚落凡尘,沾染一身泥泞爱恨。
也是这样,丽龙主才不再是丽龙主,不再是阿图卢掌心的珍宝。
当顿沙脚程快而敏捷地带着路峥进到苏和的院子时,正对上从木楼上灵活攀下来的普尔萨,大清晨从他人木楼里滚出来,是另一半搭襟才能做的事情。
顿沙立马恼了,他可没忘记,身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正牌搭襟。
“你怎么在这里?!”
叫顿沙撞见的普尔萨原本还有些心虚,他不想给苏和生事。
可转眼一瞧见要个头有个头,要面皮有面皮的路峥,塔木族的二少爷登时有种被比下去矮人一截的错觉。
昨夜天黑,路峥又浑身泥水,普尔萨当他比苏和还要野人,洗干净也不会是什么好模样。还沾沾自喜虽然身材不及这人牛似的的壮,但脸蛋是绝不会输的。
谁承想,大清早这一比照,他似乎输了个彻底。
也不知道苏和是怎么隔着一脸泥巴,还能挑中这样一个极品。
咬牙切齿的塔木族二世祖一扬下巴,“昨夜歇在这,怎么,看不出?”
怕路峥听不懂似的,还特意讲的普通话,贴心极了。
顿沙看着这趾高气昂的红嘴相思鸟,直想拔光他的毛。
第11章 脚踝
普尔萨是带着战斗欲和挑衅来的。
可这莫名的敌意叫只想来看一看望天木的路峥摸不到头脑,且,陆教授一个大龄男子,实在是不想跟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针锋相对,比如接下对方那看着有些莫名其妙起衅的战书。
路峥好似看不到对方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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