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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连脑子也是蠢笨。峰主,怎么因此怪罪,还道保不了我呢?”
弦音长叹:“都是我的错。早在我来任教导峰,便该专心教育宗内子弟,不该将精力放在不得寸进的修为上,是我疏忽了对你的管教。青衣,你错了。”
青衣看到峰主一脸失望,不由心内忐忑,急忙上前两步,“那女弟子身份不过低微。沈尚绝也是初来宗门不久,即便有混元老祖教他几天,如今混元老祖仙去了,也不过无所依仗的毛头小子一个。峰主何至于忌惮如斯?”
弦音:“能在万和宗独开一座山峰,不在二百六十一峰之内,这就是你口中的毛头小子。老夫不可得知老祖去前给他留了什么,便仅仅他在门内的号召力,若是他要你身败名裂,也轻而易举。”
青衣惊呼:“峰主!”
……
万和宗下,商贸城东区。
春晓的面色有些扭曲,她都做好了此行一无所获,还得与哥哥失联,人财两空的准备了,没想到,转角竟然真的遇到了女主。
这算是什么天作之合的狗血缘分。
虽然这么想,春晓还是将衣裙扎起来,丢了手中的萤火虫灯笼,偷偷摸摸地钻到一颗大柳树后面,拱到两个摆摊卖烧饼和糖人的摊贩中间。
虽然储物袋丢了,但是狡兔三窟,春晓向来有藏东西的好习惯。
她在怀里摸了摸,摸出两颗灵石,买了个烧饼和糖人,继续蹲在摊子后面,舔着糖人竖着耳朵。
河边有座拱桥,两岸垂柳茂盛,秋季蚊虫没有那么多,却也不少,那方李斐然站在桥洞下面,在一根桥柱上敲了敲,又从储物袋摸了个纸条出来,结了个法印,便打在石柱上。
得益于繁荣的不夜城,不光城里屋檐,就连沿河两岸,桥梁两侧,包括河上画舫,都是灯火通明的。
所以即便是李斐然站在桥洞下,春晓还是借着灯光,用她那双肉眼,看到了桥柱里慢慢析出的黑影。
很熟悉的黑袍……
妹妹,最好不要骗我(29)
春晓一咬咬住了糖人的脑袋,忍住低呼。
这不是那个在考核荒漠里,被自家哥哥一根指头爆掉的黑衣人嘛?
要知道那个黑衣人粗如树皮的脸和死时惨状给春晓留下了深刻的阴影,导致她缓了好一阵子,才将它与原着里那个凶残嗜杀的魔王对上号。
原着是本三观不正的仙侠言情,女主是修真界翘楚,男主是魔界大魔头,女主为爱背叛师门背叛修真界,男主为爱屠城,两个傻逼爱得死去活来,把别人虐得死去活来。
春晓听不清他们说话,只看到那个黑袍人的黑袍还是严严实实,只是伸出了一只手,干枯的一只黑手,伸到女主面前,不知要干什么。
春晓咯嘣一下把糖人的脑袋咬掉了。
她看到女主捧着那只干尸一样的手,陶醉地舔着手指。
震撼我妈……
春晓含着糖人的脑袋,一边腮帮子鼓起来,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斐然低下高傲的头颅,用舌尖舔着那只手,一根根地舔过去,朦胧的灯火,映出了她脸上两团红晕。
春晓神思不属,忽然一道凉风从她身旁吹起,她一整个仰到,被裹在了什么里面。
还没来得及尖叫,眼前恢复清晰,就看到了自家哥哥俊逸若仙的脸庞。
仿佛活过来,春晓一下子抱住他,然后捂着沈尚绝的嘴,示意他往桥下看。
此时,不知两人达成了什么共识,春晓看到那个黑袍人猛地一把将白裙的李斐然打横抱起,然后大步走上拱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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