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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了,于是本着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就要把闺女借给人家养,减轻负担。
沈秀才在方圆十几里挑了又挑,最终挑中了王家的第三个儿子,王志远。王家是耕读之家,家里有地也有读书人,三个儿子头两个种地是一把好手,老三念书很聪明,老两口精明强干,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沈秀才便起意想要和他们结亲。
按理说,人家家境那么殷实,王志远又是读书人,应该是看不上穷秀才的挫闺女,但这门亲事,还就这么成了。
主要原因在于,王志远今年六岁!
沈秀才愿意将自家闺女上赶着给人做童养媳,日后王志远发达也只要做一个小妾就满足,只要换王家每个月给一袋红薯,养到春晓十五岁出嫁。这样划算的人口买卖,王家也没有不答应的理由,王家地多有薄产,红薯这种产量高的玩意,真的看不上。
看似沈秀才傻了,要把闺女送人,但是沈秀才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沈秀才找春晓偷偷聊过天,告诉她,她日后要有大造化,现下只要受一点点委屈,但等到他日飞上枝头,谁敢看她不起,必将要他们高攀不起!潜台词就是,日后能去修仙,就卷包袱甩了王家那小子。
可没想到,沈秀才尸骨未寒,他的大儿子就要去坏了他的好算计。
春晓夸张地和她的哥哥比划,女孩的声音脆的很:“每个月一袋红薯呢!那么大一袋,虽然好些烂的,但是挑挑拣拣,咱俩也能过下去!沈大你可不要突然想不开!我要活命的!”
春晓索性一把扑到门上,抱着门锁不放了,“我不去,我不去,你打死我也不要退亲!”
沈大默默地站在边上看着春晓。
因为营养不良,两兄妹都有些头发枯黄,面色无华,可即便这样,哥哥也是惊艳得好看。
眉型浓长,眼眸清朗,鼻骨笔直高挺,唇瓣恰到好处的形状,下颌骨如玉琢般精致的弧度衔接,长发整整齐齐地束起来,少年绝美得不像一个活人。
“你听话。”沈大终于松了唇,眉头微皱。
春晓被风吹得鼻头凉凉的,快要哭了,上个世界她还是个养尊处优的阔太太,这个世界开局就是渣爹冷哥,苟活到十岁,她太不容易了,“可是我饿。”
破袄子给了春晓,此时身上只有两件单衣的少年被风吹得衣服哗哗响,大雪没一会就在他身上扑了薄薄一层,沈大鼻头和耳朵都是红通通的,嗓音微涩:“我会努力养你的。”
春晓想哭,哥哥你连自己都要养不活,怎么养她?按月拿工资不好吗?“我可以等十五岁就跑路,不用理那婚约,就让我再吃四年的红薯不好吗?”
沈大在这个问题上很坚定:“不行。”
“爹爹才走,你怎么能枉顾他的良苦用心呢……”春晓哭唧唧地被沈大边拉边走,缠着他的肩膀蹭啊蹭,“饥寒交迫的,咱兄妹还怎么过这个冬天啊。”
沈大其实冷得厉害,唯一的一件御寒装备给了春晓,他已经冻得有些硬了,听到春晓的话,想要抬手摸摸她的手安抚她,转而想到自己的手一定很凉,便尽量放缓嗓音,温柔道:”不听话就饿死你。“
春晓一下子就听话了。
委委屈屈的小姑娘被她哥,一直带到了王家门口,然后听他哥哐哐敲王家的大门。
没一会,里面男人粗犷的声音传来,大门轰朗一声被打开:“大雪天谁啊,上门啥事呢?”
一抬头一片白茫茫的雪,略一低头,就看到了头戴白绫的兄妹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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